台灣最早發現地層下陷的地方,是在屏東佳冬和林邊一帶,其中又以塭豐村最為嚴重。為了提高作物的產量,政府從自民國四十七年開始,同意農民抽用地下水,以補充灌溉的水源。
在追求經濟的本能,以及政府倡導精緻農業的鼓勵下,高屏地區的農民率先投入了養殖漁業。養殖事業興起,為民間與政府開創了可觀的財富,但是經歷過豪雨與颱風,高屏沿海地區開始出現地層下陷的徵兆,政府也緊急在民國六十年,頒布地下水的禁用令,然而經過五次修法,卻依舊不見成效。
政府前後矛盾的政策,加上缺乏長遠的計畫,在頒布地下水禁用令之後,台灣西海岸地下水的使用成長率,反倒驚人地增加。政府以離岸堤保護著海堤,再以海堤保護著地層下陷的災區,但是問題的癥結還在,地層仍然持續下陷。
根據台灣省水利處的監測,截至87年止,全台下陷面積繼續擴大為1893平方公里,佔平地面積的11%,其中雲林地區的下陷面積,更在短短的四年內,由300平方公里增加到880平方公里。至於台北和桃園兩縣的地下水位,也因為當地工業,違規超抽地下水而逐漸下降,顯現出地層下陷的隱憂。
四十年來的政策誤導,使台灣的海岸走上了地層下陷的不歸路。但長期紀錄海岸生態的柯金源,藉由紀錄下海岸的變遷,希望能夠常常提醒民眾,我們海岸的問題還沒有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