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光電找屋頂|私有建築能否突破發展困境?

「屋頂光電應該是標配,我們未來的建築,應該也要有自己發電的能力。」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資深研究員陳詩婷說。發展有潛力,城市屋頂光電裝設的比例卻不高,到底卡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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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學校屋頂 回饋租金附加能源教育

嘉義市僑平國小出租屋頂,光電業者出資裝設光電,產電收益依契約規定回饋校方。

鋪設在嘉義市僑平國小的光電板,在太陽底下默默運作著。這個案場由嘉義市環保局招標,僑平國小出租屋頂,光電業者出資裝設光電板並負責後續的營運維護。產電收益在契約中訂定比例,回饋租金給校方。

公有建築屋頂,大部分採用這樣的模式,不過台北市關渡國中的屋頂光電不一樣,這是台北市第一座公有屋頂的公民電廠。公民電廠是以公民為主體,共同發展的再生能源電廠,產電之外還有附加價值,這座公民電廠回饋給關渡國中的不是租金,而是能源教育。

台北市關渡國中的屋頂光電,是台北市第一座公有屋頂的公民電廠。

屋頂蓋光電,政府從2000年就開始推動,初期以公共工程或公有建築為重心。2012年,行政院核定「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採取「先緩後快、先屋頂後地面」的策略,2016年執行「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2020年推出「太陽光電6.5GW達標計畫」,搭配設備補助與躉購制度,屋頂光電原定在2025年達到8GW,2024年提前達標,已有8.6GW的裝置容量,公有屋頂約占其中的20%。然而城市私有建築申設的比較少。

台灣屋頂型太陽光電推動計畫。

「翡翠一號」公民電廠運轉 北海岸的屋頂也能蓋光電

位在北海岸金山,命名為「翡翠一號」 的公民電廠。

北海岸的金山地區,由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陽光伏特家、在地企業以及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共同發起,並對外募資的「翡翠一號」公民電廠,2021年正式運轉。經營露營區的林憲君,原本想自行申設,但因為北部日照少,廠商不願意來,後來他與公益團體合作,由綠能集資平台募集到377萬。但因為露營區的土地是租用的,卡在地主,過程中花了很多時間溝通。

取得地主同意後,在兩棟建築的屋頂上,裝設238片太陽能板,預估20年能發32萬度電。屋頂租金用來幫助附近大鵬國小的弱勢學生。在核一二廠除役後,位在北海岸的這座公民電廠,有著能源創造者的象徵意義,也想證明在北海岸都能蓋光電,台灣其他地方也可以。

「翡翠一號」公民電廠獲得的收益,也回饋地方,幫助附近大鵬國小的弱勢學生。

冬季同樣日照條件不佳的北部地區,有綠能合作社投入,採公民直接出資入股、共享股利的模式。新北市智慧綠能社區合作社以承租屋頂的方式,從2019年創社至今,完成了25個案場。每個屋頂狀況不同,無法複製,每個案場都要因應現地條件與屋主需求,量身打造。要找到合法、合適、屋主有意願的屋頂,其實很難。

新北市智慧綠能社區合作社以承租屋頂的方式,從2019年創社至今,完成25個案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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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集合住宅共識凝聚難、申設時間冗長

原本合法建築才能申設光電,2018年內政部有條件放寬,修正「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第5條第5項,開放四種型態的違建可以申設。法規放寬但阻礙仍在,大部分屋主擔心申設會讓違建被列管或拆除而卻步。

2018年內政部有條件放寬,開放四種型態的違建可以申設光電。

透天厝最常遇到的問題是違建,即使是合法建築,卻也因為面積小、投資報酬率低,還有比較低矮,日照容易被周圍建築干擾等情況,讓業者的投資意願不高。面積相對大的集合式住宅,則是要面對複雜的產權問題。即使是住戶主動想申設案場,溝通也非常耗時。耗時的還有申設流程,向台電或地方政府提出申請,往往要等半年以上,另外還有饋線排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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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突破困境 加快私有建築申設腳步?

日照時間長的高雄市有良好的先天條件,循著訂定自治法規的途徑,為城市屋頂光電鋪路。以《高雄市綠建築自治條例》與《高雄厝設計及鼓勵回饋辦法》,強制與鼓勵,雙管齊下,在六都中,高雄市的光電裝置容量近五年都排名第二,僅次於台南市。但台南市的量包含了較多地面光電,而高雄市則是以屋頂光電為主。

高雄市的光電裝置容量近五年都排名第二,以發展屋頂光電為主。
家住在大寮區的邱先生,五年前買的房子在興建時就已裝好光電板,如今還能靠發電收益來付房貸。

申設的不只既有建物,也有新建建築在蓋房子時就裝好光電板,家住在大寮區的邱先生,五年前買的房子就是高雄厝計畫的成果之一,發電效益還能幫忙付房貸。

2023年5月,立法院通過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1條,明訂一定規模以上的新建、增建、改建建物,皆須義務裝設光電。國土署表示,依目前草案規劃,初期將以屋頂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建築為推動對象,預計年發電效益17萬瓩。但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建築只占全台灣建築物的6%,占新建築屋頂面積的60%,環團多次建議,希望能下修。地球公民基金會前研究員鄭泰鈞表示,6%其實是非常非常少的,如果強制面積可以下修到300平方公尺,數量會提升到20%,大約三倍。

2023年5月,立法院通過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1條,明訂一定規模以上的新建、增建、改建建物,皆須義務裝設光電,國土署初期將以屋頂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建築為推動對象。

新的法規沒有涵蓋1000平方公尺以下的建築,但有新的獎勵機制。2024年12月,行政院核定「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從2025年起,四年期程,總經費40.8億元,每瓩獎勵3,000元,每案最高30萬元,預期帶動產業投資720億元,新增120萬瓩的設置量。這項計畫與地方政府現行的光電補助不衝突,民眾都可以申請。

2024年12月,行政院核定「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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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屋頂裝設已達標 環團認為應盤點具潛力屋頂

但想解決屋頂光電的困境,不能只有獎勵金。棘手的違建,能否在兼顧安全與公平正義的前提下放寬,或找到其他發展模式,影響著屋頂光電推展的下一步。目前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下的私有建築,設置光電比例只占一成,想把比例拉高,得先把具有潛力的屋頂盤點出來。

至於公有屋頂,用依據經濟部能源地白皮書的資料,2025年的規劃裝置容量,2023年底已全部提前達標,環團認為還需要再重新盤點。

屋頂光電設置成果 (截至2023年底)
資料來源:經濟部 能源用地白皮書(光電篇) 1.0

部會公有屋頂

2025年規劃裝置容量(MW)

截至2023年底裝置容量(MW)

待完成比例

交通部設施

43.7 46.2

已達成

教育部設施

360.8 360.8

已達成

國防部設施

176.5 176.5

已達成

環境部設施

0.1 0.1

已達成

内政部設施

5.4 5.4

已達成

財政部設施

4.9 4.9

已達成

經濟部設施

26.8 26.8

已達成

相較於地面型光電,屋頂光電的環境衝擊較小,小型、分散式的能源是邁向淨零碳排的重要選項,也能在面對氣候變遷時,增加社會防災韌性。同時,城市屋頂光電還肩負著能源正義。一波又一波的政策,推著屋頂光電前進,難度高的私有建築能不能突破困局,以光電讓城市轉變為綠能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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