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下居民的曙光|盼礦業改革保障家園

採訪/撰稿 張岱屏
攝影 賴冠丞 陳慶鍾,剪輯 賴冠丞

2017年6月,導演齊柏林辭世,亞泥礦區問題受到廣泛關注。撤銷亞泥展限的連署,突破二十萬,呼籲礦業改革的聲浪一波接一波。時隔兩年,礦業法卻遲遲難以完成修法,礦場下的居民,能否等到礦業改革的曙光?

新竹縣關西鎮金山里,日治時期開始,就是石灰石採礦重鎮,過去曾有台泥、亞泥和玉山石礦等業者,在這裡開採。1997年政府推動產業東移,西部採礦逐漸中止,居民原以為礦業將走入歷史,沒想到2013年,礦務局公告解除新竹縣內的石灰石礦業保留區。2015年羅慶仁、羅慶江礦場重新申請開採,採礦壓力又降臨這座山頭。

金山里樹橋窩一帶距離礦區最近,當年礦場炸山、飛沙走石的記憶,依舊烙印在居民腦海裡,也因此礦區附近居民的農地,無法再繼續耕種。

山上居民飲水或灌溉,都用樹橋窩溪的水源,過去礦區開挖,下大雨後,水質會變得非常混濁,這幾年好不容易水質轉好,居民擔心礦場若繼續開採,對水質會有很大的影響。目前在飲用水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範圍內,是不得採礦的,但像關西這裡的水源地,並沒有規範。

過去政府核准業者採礦,鄰近居民幾乎沒有置喙餘地。然而許多礦區與住家距離非常近,這次礦業法修法,立委林淑芬就提出,在礦權申請階段,應該要取得距離聚落一公里內,建物與土地所有人四分之三的同意。

現行礦業法對於業者礦業權的保障,遠高於居民的居住、財產權。以亞泥花蓮新城山礦場為例,許多原住民地主雖然還有耕作權,即便鄉公所或地主不願意承租土地,但亞泥只要將租金提存法院,還是可以繼續合法採礦。另外,主管機關基於保育等理由,駁回礦業權展限的申請,還必須補償業者損失。

既有礦業法中不合理的霸王條款,在政院修法版本中已經做出修正。另外根據礦務局統計,全台灣現存174個礦區中,有104個礦區與原住民土地重疊,比率高達六成,因此礦業法修法過程中,原住民權利也是關注焦點。

南投縣地利村姑姑山的水晶礦礦場,1994年開始開採,礦權到期後,日前礦業局又核准礦權展限到2025年。然而礦權展限過程並未告知居民,直到今年礦區進行水土保持工程,居民才知道業者又要擴大面積,繼續開採。

南投地利村在桃芝、卡玫基颱風時,都曾發生嚴重的土石流災難,地質環境脆弱,前往礦區的山路上,沿路都是崩塌地落石,礦區土石被雨水沖刷而下,堆積在山坡。礦場下方有住家與農地,居民聽說要繼續開採,對居住安全感到擔心。

居民也指出,礦區原本是部落的水源地,自從開始採礦後,部落水源越拉越遠。位於礦區另一邊的南投縣潭南村,村長松照天也表達堅決反對開採的態度。

南投縣姑姑山是布農族的傳統領域,但根據現行礦業法,既有礦場申請礦權展限,並不需要踐行原住民諮商同意的程序。而目前行政院本的礦業法修法草案,新礦業用地核定或舊礦展限,都必須取得原住民諮商同意,但是已經通過展限的舊礦,諸如花蓮亞泥,是否還需要取得原住民同意,在立法院仍舊沒有共識。

台灣174個礦場中,只有29個經過環評審查,比例不到兩成。這次行政院草案中也規定,大礦近五年產量五萬公噸以上的,三年內要補辦環評,小礦近五年未達五萬公噸的,也要在五年內補辦環評。

礦業法從2017年送進立法院審議至今,經過兩年多,朝野對部分條文終於達成共識,仍有少部分條文有待協商。但眼看這一屆立法委員任期即將結束,一天拖過一天,礦下居民與環保團體難掩心中的焦慮。

不論是新竹關西、南投地利或花蓮亞泥,許多礦下居民還在期待立法院盡速完成礦業法修法,讓礦場周遭居民的安全能得到保障,原住民的權利也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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