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廢」難清:廢清法啟動修法,廢棄亂象有解嗎?

從台南學甲到彰化芳苑,各地魚塭或是農地遭到非法棄置廢棄物的事件頻傳,2025年5月底環境部推動《廢清法》修法,任意棄置廢棄物將加重刑責,未來事廢再利用的規範與管理,交由環境部統籌.....

從台南學甲爐碴案、魚塭填埋廢棄物、彰化等農地底渣爭議,到今年(2025)的高雄馬頭山水源保護區遭棄置鋁渣、新竹香山農地遭棄置事廢…,全台各地廢棄物棄置與再利用的亂象不斷發生,突顯現行法規仍有許多不足。今年5月底,環境部預告《廢棄物清理法》修正條文草案,這次廢清法修正是否真能有效遏止廢棄物犯罪呢?

高雄馬頭山非法棄置 初估清運費用至少一億

高雄馬頭山灌溉水源麗湖附近遭非法傾倒廢棄物。 
民眾檢舉後,環保局稽查人員與檢方到現場開挖,估計回填廢棄物量約有2800立方公尺。

今年1月,高雄馬頭山的居民赫然發現,灌溉水源麗湖,被傾倒大量廢棄物。民眾檢舉後,高雄環保局稽查人員與檢方到場開挖調查,發現被傾倒的廢棄物包括鋁渣、營建廢棄物、電子廢棄物,以及不明的化學溶劑。

高雄市環保局與檢方初估清運費用,至少需要一億,檢方鎖定涉嫌偷倒的司機等七人到案,並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向法院聲請羈押。但高雄橋頭地方法院最後裁定以8萬至12萬元交保。

類似馬頭山的非法棄置事件,近年來持續不斷發生。現行的《廢清法》第46條:「違法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或棄置廢棄物致污染環境,可以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徒刑 ,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但相較於動輒上千萬或上億的不法利得,這樣的裁罰顯然缺乏嚇阻作用。(相關新聞:馬頭山倒廢棄物7嫌交保 環團憂查不到源頭)

廢棄物的犯罪模式除了直接棄置,還有另一種,是以再利用之名,行違法填埋之實。2020年爆發的學甲爐碴案,是近年來最受矚目的案例。

台南學甲爐碴案 還有27.9萬公噸無法清除

2019年台南學甲區的里長李新進向地檢署檢舉,學甲將軍溪畔農地,被填埋爐碴。

2019年,台南市學甲區慈福里里長李新進向台南地檢署檢舉,將軍溪畔一塊兩甲多的農地被業者填埋爐碴,地檢署進行開挖、調查。檢調追查發現,這些爐碴來自學甲工業區一家再利用業者:明祥馨公司,除了將軍溪旁的農地,工業區內也有多處土地被填埋爐碴。

從Google map的影像可以看到,明祥馨公司對面的土地,2013年還堆放著一座座爐碴,2018年這塊地已經蓋了新的廠房。廠房旁的國有地也被占用填埋爐碴。學甲工業區內被發現填埋爐碴的土地總共有五處,地面明顯膨脹。

早在2015年檢方就偵辦過學甲爐碴案,但最後認定填埋的爐碴是再利用產品,不是廢棄物,不予起訴。但里長李新進鍥而不捨,再次舉發,台南地檢署在2019年重啟調查。經過三年偵辦,台南地檢署在2022年偵辦終結,認定明祥馨公司沒有確實破碎、篩分爐碴,也沒有按規定申報。依照違反《廢清法》、刑法竊占罪等,起訴明祥馨公司。環保局也依照《廢清法》第71條,要求明祥馨公司在期限內清除填埋在農地和工業區的爐碴。

五年過去,原本填埋爐碴的土地又是什麼樣的狀況?

我們和台南社大環境小組研究員晁瑞光重回現場,學甲工業區興業段380地號土地,今年3月爐碴才清運完畢,現場留下一個巨大水坑,水色特別,被環保團體稱作「學甲嘉明湖」。

學甲工業區興業段380地號的土地,2025年三月爐碴才清運完畢,現場留下一個巨大水坑。

根據台南市環保局的資料,明祥馨公司從2020年至今,已清除和尚未清除的爐碴共有42.9萬公噸,清運過程相當耗時。目前埋在農地的4.3萬公噸已經挖除,但現場還矗立著一座混合塑膠廢棄物的垃圾山。工業區的部分,已經挖除10.7萬公噸,還有27.9萬公噸無法清除。這塊地已經在2015年由明祥馨公司轉賣給全程興業公司興建廠房,今年2月我們在現場還可以清楚看到爐碴。

明祥馨公司埋在農地的4.3萬公噸爐碴已經挖除,但現場還矗立著一座混合塑膠廢棄物的垃圾山。

晁瑞光指出,這些爐碴填埋的深度最深達六公尺,而學甲一帶屬地層下陷區,地下水層很淺,周遭又是農業區與養殖區,爐碴恐怕會持續污染土地與地下水。台南市環保局表示,在全程興業公司周遭有三口監測井,環保局之前曾檢測地下水13次,八大重金屬都沒有超過管制標準。2023年起也要求清理義務人自行檢測地下水,每年豐水期與枯水期各一次,一年兩次,也沒有超過管制標準。

全程興業公司廠房地基邊坡爐碴隨著雨水被沖刷出來,有污染土壤與地下水的疑慮。拍攝日期/2025年2月

環保團體認為,清除爐碴才是根本之計,環保局則表示,他們有行文給全程興業公司,希望可以清除爐碴,但業者表示地下有管線,且工廠正在營運,沒辦法配合清除。

學甲爐碴案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檢方估計明祥馨公司藉由不法填埋爐碴省下的處理費高達18億,向鋼鐵廠收取的處理費也有三億六千萬。然而學甲爐碴案之外,還有許多遊走在再利用邊緣,遲遲無法清除的案例。

檢方估計,明祥馨公司藉由不法填埋爐碴省下的處理費高達18億, 向鋼鐵廠收取的處理費也有三億六千萬。

彰化芳苑多處農地被填焚化爐底渣 再利用產品帶來污染隱憂

彰化芳苑多處農地,被以再利用的名義,填埋焚化爐底渣製成的「低密度再生透水性混凝土」。

2021年環保團體發現,彰化芳苑多處農地以再利用的名義,填埋焚化爐底渣製成的「低密度再生透水性混凝土」。芳苑鄉這個養菇場址,共使用了11,500公噸再生粒料,相當於溪州焚化廠一年底渣產量的五分之一。而另一處預計興建畜牧設施的場址,也填埋了一萬多公噸的焚化再生粒料。今年5月我們再次來到這塊農地,發現還是跟四年前一樣,底渣粒料和粉末直接裸露在地面。

彰化芳苑鄉一處預計興建畜牧設施的場址,被填埋一萬多公噸的焚化再生粒料。

芳苑鄉另一處農牧用地,多年前變更做為停車場,同樣被回填一萬多噸的底渣再生粒料,彰化環保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從2021年到現在,從來沒看過有車子停進來,與其說這裡是停車場,不如說是焚化爐底渣的掩埋場。

這些底渣遊走在再利用的邊緣,進入農地。案件被揭露後,農業部修正「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環境部也修正「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禁止底渣與再利用產品進入農地。但環保團體發現,彰化芳苑這幾處充滿爭議的農地,地方政府都沒有要求清除。

環境部推《廢清法》修正草案 環團認為還有哪些疏漏?

面對廢棄物再利用的各種亂象,環境部正著手修正《廢棄物清理法》,未來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的管理權責,將回歸環境部,由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針對再利用產品定出統一的標準。但林政翰質疑,從過去焚化爐底渣的再利用經驗來看,環境部連底渣再利用都沒辦法好好監督,未來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也回歸環境部,是否有足夠量能做好管理之責?

在遏止非法棄置的部分,廢清法第46條原本規定,廢棄物未依法清除處理,要「致」污染環境才符合裁罰要件,但污染舉證曠日廢時,這次修法則改為「足以」污染環境,賦予法官更大的裁量空間。

草案也將棄置廢棄物的刑責,從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提高到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棄置地點如果是在農地或環境敏感區,加重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併科兩千萬以下罰金。另外為了預防嫌犯脫產,逃避清除責任,這次修法也做出修正,未來政府如果代為清除,在預估清除處理費用的同時,就可以申請對嫌犯的財產進行假扣押。

環保團體發現,彰化芳苑幾處充滿爭議的農地,地方政府都沒有要求清除進入農地的底渣,就讓其他業者直接興建廠房。

環團認為,《廢清法》部分條文應該要再加嚴,刑罰加重從一年以上改到六年以上,才有嚇阻效果,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指出,針對廢棄物流向申報不實,目前罰則是6000元以上、300萬以下,但地方政府往往都只罰6000元,建議應該提高罰鍰。他也指出,目前廢棄物的流向追蹤有很大的疏漏,認為從生產端、清運端到處理端,都應該要做到即時磅秤申報,才能確切掌握廢棄物流向,避免類似馬頭山的棄置案件發生。

環境部在5月底已經將修正條文草案上網預告,如果順利,草案將送進立法院審查,但修正條文是否真能有效遏止犯罪,舊的棄置場址又能否有清除乾淨的一天?《廢清法》修正需要更多的討論與關注,讓各種污染土地的亂象早日落幕。

環團認為,廢清法部分條文應該要再加嚴,才能有嚇阻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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