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十年來,各種再生能源如太陽能、風能、沼氣、燃料電池等發電技術不斷進步,產電方式不但環保且更多元化,再生能源的發展已成為國際趨勢。相較於國外前瞻性的能源發展,台灣的腳步雖然晚了點,不過在島嶼各地,再生能源的利用,也逐漸開跑。
台灣過去的能源政策只著眼於火力及核能發電,並未將再生能源納入思考,再生能源的利用,仍處於初期的示範階段,更因為缺乏法源依據,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顯得寸步難行。然而全球再生能源市場,過去幾年來,每年以10%至30%的成長率增加,再生能源產業帶來的商機不可限量。
台灣的電力來源中,二成來自核能發電,七成來自火力發電。這兩種發電方式隱含的意思是,有高達九成的用電來自非再生的礦物資源,而這些資源幾乎全部仰賴進口。另一個意思是,一旦我們決定以核電及火電作為主要供電來源,就必須同時面對核廢處理、水污染、空氣污染以及溫室氣體等的問題。
再生能源雖是潔淨能源,但是如果不能從節能與省能的角度同時反省,恐怕產電量將永遠追不上耗電量的成長。如果未來要走向一個符合乾淨及環保的環境,不能只著重於發展再生能源,而不在節約上做努力。
台灣有97%的能源仰賴進口,若要朝向能源自主以及多元化,終究得靠立法才能順利推展,不管是立法獎勵再生能源條例,或是節約能源,都攸關著我們家園環境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