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一震災,梨山依舊籠罩在雲霧之內,一場每年舉辦的高山馬拉松競賽,為這個孤絕五年的小小山城,恢復一點往昔的熱鬧氣氛。
作為國土復育的重點地區,梨山超限濫墾的原罪,讓他們揹上生態殺手的惡名,也讓梨山原本連結西部的中橫西段公路,在宣示停止搶通後,成為標示國土復育決心的主力戰場。但是梨山居民不服,梨山產業觀光發展協會理事長張英奇表示,他們無法接受將林地土石崩落主因,一竿子怪罪到農民的身上,也不明白在政府宣示中橫回歸自然下,為何梨山可以成為斷路孤城,谷關卻是時時搶通。
其實不僅中橫西段的谷關時時搶通,就連梨山到德基的道路,也因為德基水庫的存在,多處崩塌地,依舊進行道路邊坡的修護工程,將近二百公里的中橫,實際處處維持暢通,就留下青山到德基的八公里放棄修復,這種光景讓中橫全面棄守回歸自然的理想,成為一種空談。但是更讓人不解的是,以人定不能勝天的思維停修中橫,作為保護台灣高山自然生態的決心,卻為何蘇花高、國道六、甚至計劃中國道南橫公路的興建,又成為新一波人定勝天的高山生態破壞工程,讓整體國土保育思維在停建與興建中相互矛盾。
矛盾的國土復育思維,欠缺通盤國土規劃的思考,成為一種頭痛醫頭的國土護育行動,在現今依海拔高度設定的生態保護下,海拔超過一千五百公尺的梨山,將是完全棄農造林,恢復原始生態。但是首當其衝就是高山農民的生計問題,在合法與非法墾地共存下,採取全面性的完全禁絕開發,梨山上將近四千多人的生計面臨危機,反對聲音不斷湧現,而梨山只是整體高山治理的一小塊地區。
李太太是佳陽部落的泰雅族人,十年前回到山上守著果園謀生,她表示山上許多族人都曾經下過山,就是山下不易求生,才陸續回到山上生活,未來法律只准她們進行自給自足的傳統農耕,她覺得困惑,也不知未來應該如何?面對可能被迫遷村的命運,她無奈表示,政府要遷村安置,原住民早就不相信這種說詞。
遷村安置一直是國土復育的終極手段,但是十年一千億的遷村經費來源尚無著落,然而過去的遷村經驗,更是讓原住民失去信心。新竹的天湖部落在最近慶祝遷村地點的破土動工,他們四十多戶居民,已經等待遷村十年,十年前在賀伯風災後,房屋毀損的災民就過著遇雨屋漏的生活,等待十年遷村,但是在破土動工之後,他們不敢高興,因為像瑞岩部落受災居民,在遷村地點破土動工後,又落到包商停工重新等待的下場。
不能居住、無處可遷,成為現今山上居民的內心驚恐,但是這樣的無望心理,卻成為挫傷國土保育的力量,在國土復育條例尚待立法通過前,原有取締違法使用農地的行動趨緩,山上有如一個法外之地,原本超限濫墾的區域,在農民、商人搶賺的心理下,更多的坡地遭到開墾,更多的違法民宿紛紛興建,農民想多賺下山基金,商人想事後就地合法,整個高山環境更加惡化。
罔顧現實的高山治理政策,只會讓事情更加複雜,曾經打造梅峰農場的陳中教授表示,高山治理不能枉顧人類利用高山資源的事實,台灣平原面積狹小,高山的溫帶氣候,提供一個世界罕見的優良種植環境,梅峰農場的存在,說明早期日本人對台灣高山農業的重視。從武陵、梨山、清境三大天然高山台地,平緩的地形適宜農耕,政府不應全面放棄,更應投入高經濟作物的研究,進行水土保持計畫,適宜居民集中在台地附近營生,創造這些高山台地農場的農業經濟或者開創親善環境的生態旅遊價值,其它超限濫墾的地區,就應全面禁止開發,恢復自然生態。
對於台灣的高山國土,其實不宜以海拔高度做統一的管理,因應地區特性的不同,進行規劃管理,對於未開發地區嚴加保護,已開發地區全力管理,讓人能夠利用的妥善利用,該還給自然的交還自然,而不是在全禁的政策下,面臨現實困境無法施行,又落回不輔導、不治理的紛亂局面,讓高山的居民就漂浪在山野間,處在一個「上山下山難」的困境中。
對於高山事務,政府應該依法而行,高山上超限濫墾的坡地利用,不該有法律前的空窗期,現行法令所不允許的開發利用,應該嚴加管制處理,避免浮濫擴大。但是對於合法居民就應該負起保護居民住、行的基本人權,不該以不處理的消極態度,讓山居的人民有如流放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