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義之路|溫泉開發合法化爭議

採訪/撰稿 陳佳利
攝影/剪輯 陳忠峰

行義路,從天母前往陽明山的道路,給人的直接印象卻是溫泉。鄰近北市,發展歷史超過30年,湯煙繚繞,卻包不住違法事實。溫泉人人愛,但何時才能取之有道,對環境也講講義氣呢?

濃重的硫磺味,伴隨青白煙霧,一靠近,熱氣立刻撲面而來。台灣得天獨厚,沿著中央山脈兩側,佈滿了溫泉,但像這樣,地表水被硫磺蒸氣加熱而形成的溫泉,全台灣只有大屯火山區才有。

在台北市的溫泉區管理計畫中,劃定了新北投、馬槽、中山樓和行義路四個溫泉區,其中新北投地區的40家業者,已經全部合法化。當中最具爭議性的,是目前有16家業者經營的行義路,在環保團體眼中,就像是廬山溫泉的翻版,致災因子,高度雷同,安全性成為爭議核心。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表示,脆弱地質、大量違規超限土地利用的行為,廬山有,行義路也有,進一步累積更大的災難能量。

同時,位在都市計畫保護區的行義路,土地使用分區長期違法,加上有高達六成是國有地,安全問題之外,還有公平正義的問題。廖本全說,這些業者在不該設置的地方設置、營業,使用水資源、佔用國有土地,這是不公義。

然而因為離台北市近,走平價路線,加上以溫泉餐廳的形式,與新北投的溫泉旅館做區隔,頂著非法爭議,行義路溫泉的存在,已經超過三十年。

六月底,趕在溫泉法正式上路前,台北市政府提案申請變更保護區,自2006年以來,這是北市府第十次送案,希望為土地使用上的違法解套。依第九次專案小組審查意見,北市府提出三個方案,方案一,將計畫區劃分為ABCDE五區,將17.4公頃的開發範圍,整體規劃,個別開發,逐步變更為溫泉專區。方案二,依方案一辦理,但剔除A和E兩區。方案三,維持保護區,不變更。經過2個多小時的討論,最後決議,將E區剔除,ABCD四區為可開發範圍。

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高文婷表示,還是維持保護區的屬性,但是透過政策工具來輔導合法化,希望業者未來在一定時間內,提出開發許可申請,兩級都委會都通過的話,就能逐塊翻牌,作為溫泉特定專用區。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表示,保護區是為了國土保安,所以我們要先保護它,業者位在地質敏感的保護區,長期違法現在又要就地合法。就算把敏感地區剔除,留下非敏感地區可以有限度使用,也必須嚴格管制,因為這些地方,就被脆弱危險的地方圍住。

產業發展局副局長陳冠甫回應,這不是就地合法,而像是用同等學歷入學,還要通過畢業考,才可以取得證照,未來這16家業者,要找到6種以上的技師,證明他在當地經營,完全符合國家法令規定,安全係數達到標準,都通過才有辦法變更。

都委會的決議,打開了保護區變更之門,台北市政府盼望藉此機會,處理長久以來的混亂,除了地目的部分,也希望儘快建立溫泉取供事業,將水權納管。產業發展局副局長陳冠甫說明,取供事業會由北市自來水事業處來擔任,目前山谷有200多條水管,未來只會剩下三條,一百多個生成池,會減為六個,用水量會從30,000噸降到12,000噸,行義路現在完全沒有收取水費,未來納管,市府每年會有2000萬的收入。

幫行義路跟新北投佈管,總共要花17億,工程預算來自納稅人,到底公不公平,讓蠻野心足協會秘書長林子凌強烈質疑,這是在浪費人民的血汗錢。

依溫泉法規定,業者必須同時取得開發許可、溫泉水權、經營許可和溫泉標章才能合法營業。溫泉區的管理分成水權、土地使用及產業經營三大塊。如果沒有取得合法水權,自7月1日起,就可以處六萬到三十萬元的行政處罰。

當行義路溫泉努力合法化,馬槽溫泉,則是命運大不同。建物位在陽明山國家公園特別景觀區的兩家業者,7月1日溫泉法上路後,已經停止營業,其他三家業者,因為泉源露頭位在特別景觀區裡,無法取得水權,其中一家業者表示,自民國95年起,就依規定繳交每度4.5元的水費,希望市府能協助合法化。但市府表示,因為馬槽溫泉露頭位在特別景觀區,陽管處不同意取水,馬槽溫泉成為溫泉法後,第一波處理的對象。

但露頭同樣位在特別景觀區的行義路與新北投,卻能透過市府建立的取供事業來獲得合法水權。產業發展局副局長陳冠甫解釋,龍鳳谷和硫磺谷更接近市區,跟在馬槽等級有差異,溫泉取供是經過四年審查才通過的。

曾參與審查的林子凌表示,特別景觀區管理嚴格,不容許溫泉資源利用,台北市政府玩文字遊戲,以水資源利用的名義來申請,是否符合國家公益,是一個問號。政府為了輔導業者所規劃的案子,破壞制度、法規、違背社會公平正義。

湯煙遮不住糾葛,熱泉洗不去爭議,台北市政府的作法,是一步一步納管,還是一步一步為違法解套?

大部分的溫泉,都位在地質敏感脆弱地區,泉水看似源源不絕,其實一切終有極限,突破規範或遊走邊緣,都是冒險,從土地使用到資源運用,對錯的審判權,其實不在你我,而在上天。

集數
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