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時節,微寒的天氣正是泡湯的季節,下班或假日到郊外泡溫泉,已經成了現代人新的休閒活動。台灣除了彰化、雲林及澎湖縣沒有溫泉外,其他各縣市均有分佈,目前台灣有溫泉癥兆的地方多達120幾處。可以說,開車每半小時就有一處溫泉。
龍鳳谷地熱區就有超過19家土雞業者在這裡經營,同時店家也附設溫泉給客人使用,但因為溫泉水權沒有統一管理,造成業者私自埋設管線,無論是正使用的或者是報廢的管線就有上百條,全都散落及攀附在山谷裡頭,除了對於景觀和水權造成亂象以外,對於消費者的權益也可能會受到影響。
這種情形不只是在北投,其他溫泉區也很嚴重,這種無政府狀態,不只是利之所趨,而是政府法令永遠比開發的速度慢,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條法律,能夠專責管理溫泉的問題,業者怕的不是法令限制,怕的是在無法可管的狀態下,水權的紛爭沒有依循的標準。
溫泉所透露的龐大商機,使得以溫泉水療為號召的旅館四處林立,但是我們泡的湯是溫泉水嗎?泡完後這些水又流到哪裡去呢?這五六年來民間掀起溫泉熱之後,台灣已有將近六百公頃土地正由建商規劃投入溫泉區開發作業評估,但卻沒有專責的法律和管理單位,去避免溫泉業者之間的彼此競爭,如果這個無法可管的亂象沒有趕快解決,未來會形成更大的亂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