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族人與亞泥新城山礦場|礦下的生存和選擇(上)

採訪報導

全台灣140個礦場中,有88個是位在原住民族的土地上,而花蓮太魯閣傳統領域,是礦場最密集的區域。位在太魯閣閣口的亞泥新城山礦場,因為距離部落最接近,受外界關注的程度也最高。

亞泥新城山礦下部落處境

Ayu部落居民指著部落上方的山壁,礦場邊坡已被草木遮蔽,但偶爾仍會聽見落石聲音。雖然亞泥標榜植生綠化第一,每天炸山時間也都會在服務中心公告,但對居民來說,壓力仍然存在。礦下的Ayu部落大約五十戶,住戶普遍有牆壁龜裂漏水的問題。居民王馮建國曾在亞泥工作,近年來亞泥補助部落房屋修繕累積達三百多戶,但他覺得住在這,缺乏一種實質的安定感。

土地承租過程的不正義

亞泥礦區有180多公頃屬於原住民保留地,從原住民土地變成礦區的歷程,是否有不公平和欺騙,一直是爭議所在。回顧民國50年代,政府剛開始在花蓮的原住民保留地進行地籍測量,民國58年(1969年)原住民才開始設定他項權利,取得耕作權。按照當時法規,耕作權要設定滿十年才能取得所有權。當亞泥進駐申請租用土地時,原住民地主都還沒取得所有權,甚至沒有耕作權。

★延伸閱讀|捍山:花蓮太魯閣族人抗議亞泥占用祖居地

為了讓亞泥能合法承租保留地,原住民耕作權被塗銷、拋棄後,領取到一筆地上物補償,土地成了國有。亞泥每年的土地租金,都進入秀林鄉公所鄉庫。以2009到2016年為例,礦場租金有一億三千多萬,再加上礦石稅等補助,讓秀林鄉公所成為花蓮所有鄉鎮中,財政收入最多的鄉鎮。秀林鄉雖然坐擁豐厚的礦場回饋,但多數鄉民依然在貧窮邊緣,中低收入戶的比例在花蓮縣排名第三。

為了要回土地權利,三十多年前,地主田明正、田春綢組織「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發起一波波「還我土地」運動。2014年法院判決原住民勝訴,62筆未被塗銷耕作權的土地中,兩位第一代地主取得所有權。但地主隨即發現。不論地主同不同意,根據礦業法47條,業者還是可以繼續採礦。

礦業法第47條又被稱為「霸王條款」,另外第31條更規定,礦業權的展限以核可為原則、否準為例外,主管機關如果駁回展限申請,還必須補償業者損失。諸多條文旨在保障礦業權,卻罔顧人民生存權、財產權和環境權。2017年環保團體推動礦業法修法,得到二十四萬人的連署支持,一時之間民氣沸騰。

2017年,礦務局在礦業法草案送出前,火速核准亞泥礦權展限,自救會也在年底發起封路抗議。2018年,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為了回應亞泥爭議,召開三方會談,由部落代表、亞泥、官方共同參與,經濟部長沈榮津和政務委員林萬億親自主持,決定成立「土地真相調查小組和地質安全調查小組」。同時,法院的攻防也持續進行。2021年9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亞泥礦權展限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必須踐行原住民諮商同意程序。

為了爭取部落支持,亞泥加碼提出各種補助。2021年10月,部落舉辦的亞泥案說明會上,居民關心的地質安全、土地返還議題,仍然看不到具體結果。

2022年1月4日,玻士岸部落會議主席和幹部開會決定,2月12日就要舉行諮商同意投票。玻士岸部落是組合型部落,由中富世(Ayu)、落支煙、可樂、大同、大禮、德卡倫六個小部落組成。距離礦區最近、受影響最直接的是Ayu部落,但六個小部落的家戶代表都可以參與投票,讓Ayu部落居民覺得非常不公平。

此外,部分玻士岸部落會議的成員也質疑,部落會議主席的決策過程,沒有遵照部落會議章程,不符合自由、事先、知情、同意的原則。曾參與三方會議的部落代表陳孝文說,部落曾向亞泥提出三十項要求,包括配合政府辦理土地權利返還、提供財報做為利潤共享依據、盡速公布地質安全報告等等,但這些都沒有得到亞泥回應。亞泥承諾項目都是回饋部分,包括電費補助每月1000元、學生獎學金、敬老禮金、三節禮券等等。

諮商同意的程序爭議

由於部落內協商無效,2月8日,部分部落族人北上行政院陳情。隔天,行政院卻迅速公布「亞泥土地真相調查報告」。不過行政院發言人說,調查報告結論:「本案查無不法」,讓調查報告撰寫者和參與調查的專家,都感到錯愕。

另外在地質安全調查部分,礦務局也趕在2月11日投票前一晚,召開部落說明會。礦務局表示,因為調查小組委員對邊坡穩定和斷層等部分沒有共識,調查報告仍沒有完成,無法公布。

對於一些在亞泥上班的族人來說,最關心的問題是眼前的工作,也有些居民認為,近年亞泥對部落的回饋已經做得很好。2月12日諮商同意投票當天,反亞泥還我傳統領域自救會成員在現場高呼訴求,正反雙方情緒都相當高張。玻士岸部落有550戶,一戶一票,開票結果亞泥得到294票,反對45票,亞泥順利跨過部落諮商同意的門檻。

投票後自救會委託律師提起訴願,訴求諮商同意投票無效,但部落間已經撕開一道隱形的裂痕。

根據真相調查報告的建議,政府要在一年內,擬定礦場所在地「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亞泥也要在土地權利回復前,依據保留地租金標準,與地主洽談簽訂土地租約,並提撥一定金額成立基金,由部落與亞泥共同管理運用。地質安全調查部分,還有待學者專家和當地居民說明後,再做結論。後續工作能否真正落實還有待觀察。

集數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