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還有誇張的「霸王條款」,業者不需要取得地主同意,在提存相當價金後就可以先行開採,而且礦權還可以凌駕環評、水保、原住民基本法等等重要法律權利,引人詬病。這次修法改變了什麼,為什麼耗時這麼久,財團是否真的可以影響立法院?最後修法成功的關鍵因素又是什麼?本期邀請長期參與修法過程的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主任黃靖庭,深入分析礦業法的枝枝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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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礦業法被批評是圖利財團、破壞環境、水土保持、原住民居住與生存權的惡法。其中的「萬年條款」,讓業者一旦得到礦權,就可以永遠無限期的展延。
另外還有誇張的「霸王條款」,業者不需要取得地主同意,在提存相當價金後就可以先行開採,而且礦權還可以凌駕環評、水保、原住民基本法等等重要法律權利,引人詬病。這次修法改變了什麼,為什麼耗時這麼久,財團是否真的可以影響立法院?最後修法成功的關鍵因素又是什麼?本期邀請長期參與修法過程的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主任黃靖庭,深入分析礦業法的枝枝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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