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台灣的大河,高屏溪,是流域內350萬人所仰賴的生命之河,逕流量位居台灣河川之首。
依據政府的規定,河川高灘地不准種植樹木和高莖作物,在颱風豪雨期間,高灘地應是洪水行走的空間。然而,從里港河濱公園開始的河段,高灘地的功能嚴重扭曲,被魚塭、農田及河濱公園佔據。
屏東縣環保聯盟理事長洪輝祥指出,魚塭廣闊的面積在高屏地區的強烈日照下,抽水量加上蒸發量一年要用掉5千6百萬噸的水。另外,漁塭含有抗生素、孔雀石綠等物質,廢水不經污水處理,經由溝渠流進高屏溪,將會污染攔河堰水源。
這些魚塭和農田佔據河川的空間,連接高雄縣和屏東縣的斜張橋其下的高屏溪,2千5百公尺的河床寬度,被限縮在3百公尺寬的河床內。水勢湍急,洪水期間僅有4座橋墩長年承受水流的衝擊,威脅這個重要的交通動脈。
為了讓高屏溪回復自然的生命力,民間團體邀請相關公部門共同會診高屏溪。水利署第七河川局工務課長吳金水表示,主管單位會分期處理違法的魚塭和農田,但對於自然河川的認定,則與民間團體有很大的分歧。
水利人員認為有河濱公園和魚塭等人為建物的河流,是自然的河流;民間團體則認為,回復其自然的生命力,才是自然的河川。
人類應該學著與水共存,洪水是大自然給予生命滋潤的來源。少數人向河川爭地牟利,但對大眾來說,卻可能帶來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