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埋場雙部曲

採訪 林燕如 呂宗芬,撰稿 林燕如
攝影 陳志昌 陳顯坤,剪輯 陳志昌

為了阻止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的進駐,這天上午台南縣大內鄉頭社村和東山鄉嶺南村的村民們,分別都為了捍衛家鄉土地而發聲抗議…

擴音喇叭、高音鳴笛聲,聲聲放送著台南縣大內鄉頭社村民的怒氣,不分男女老幼,上百名頭社村民拉起白布條,走上街頭,因為大內鄉公所要重新啟用已經停用了四年的垃圾掩埋場,引起當地村民的強烈反彈。   

民國八十年,政府推出以焚化取代掩埋的政策,許多鄉鎮的垃圾掩埋場宣告停止使用,大內鄉的垃圾掩埋場也不例外。然而,去年莫拉克風災來襲,為了處理鄉內風災過後的大量廢棄物,掩埋場重新啟用。之後鄉公所規劃,將一般垃圾的掩埋場,變更為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計畫收污泥、灰渣、爐渣等的事業廢棄物,增加地方財源。

當地村民得知後非常憤怒,表示沒有召開說明會,也沒有進行環境差異分析,對於是否會造成污染有所疑慮。儘管大內鄉長再三強調,會做好嚴格監督的責任,卻無法取得村民的信任。

大多數的頭社村民以種果樹為生,因此乾淨的土地和水很重要,為了守護家園,村民在進入掩埋場前的唯一通道旁搭起帳棚,準備長期抗戰。在頭社村民的激烈反對下,大內鄉公所決議掩埋場暫停營運,雙方的紛爭暫時譜上休止符,不過,在台南縣另一處,東山鄉嶺南村民的仗,還沒有打完。

不怕烈日當頭,嶺南村民們全神貫注,看著稽查人員鑽探取樣,台南地方法院的檢察官也到場調查,因為發現永揚事業廢棄物掩埋場還沒有正式營運,卻埋有未經申請的爐渣,可能會污染環境。對於業者疑似有違法使用爐渣的情況,台南縣環保局表示,會要求永揚公司盡速提出相關資料,後續報告則在一個月後出爐。

嶺南村原本是屬於急水溪的水源保護區,在2001年解編;同時間,永揚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也通過環評,場址就在急水溪上游,距離村子不到五百公尺,種柳丁為生的村民們,長久以來都使用急水溪水灌溉,擔心一旦掩埋灰渣、爐渣等事業廢棄物,若是讓含有重金屬、戴奧辛等物質,進入到溪水,將會污染農作物。

為了阻止永揚廢棄物掩埋場取得營運執照,村民們花了將近十年的時間,四處找尋證據,最早村民查到永揚環評書內容不實而告上法院,陸續又發現場址有地下水湧泉、斷層破碎帶經過等事證,種種疑慮讓居民不安心,為了表達心聲,村民們陳情、靜坐、苦行樣樣都來,從台南縣政府、環保署、監察院,都能看到他們的身影。

居民不斷提出質疑,環保署也因此成立專家會議,釐清相關疑點,但居民和環保團體所提出的疑問,都沒有明確的答案。除了擔心家鄉土地遭到污染,更重要的是掩埋場的設立,可能會影響大台南的水源。 研究廢棄物的學者認為,設置掩埋場前,前期的環評審核非常重要,最好能夠從嚴認定,才能避免事後的紛爭。更令人擔憂的是,種類龐雜的事業廢棄物,後續的維護管理,要如何落實稽查?因為一旦營運之後,有害、無害的事業廢棄物,民眾光憑肉眼,實在很難判斷,業者要是有意隱瞞,更是難以查獲。

這幾年一聽到要設立掩埋場,民眾反彈都很大,民眾的疑惑沒有辦法獲得解答時,難免就會走上抗爭之途。學者認為要降低衝突,除了政府和業者資訊公開透明,也必須讓當地居民有更多參與的空間。

台灣土地面積狹小,可以設掩埋場的空間更是有限,推動垃圾減量與廢棄物的再生利用,可以延緩與減少掩埋場的需求,但終極目標還是要達到零廢棄。畢竟,環境是要永續的,短視近利的選擇倘若毀壞了土地,就難以挽回。該怎麼做,就必須更加嚴謹,才能減少遺憾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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