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獼猴可以養嗎?|台灣獼猴降級後的私養亂象

採訪 廖羿雯 陳慶鍾,撰稿 陳慶鍾
攝影/剪輯 陳慶鍾

2019年,台灣獼猴從保育類動物降級之後,動保團體接獲檢舉私養獼猴的案件數,逐年增加,這些獼猴從哪裡來,到底可不可以飼養,牠們又怎麼會出現在民眾的生活中呢?

手腳抓滿吐司麵包,連腮幫子都塞得鼓鼓,這隻台灣獼猴,名叫「悟」,三歲多大,算是青少年,被養在南投山區一處私人露營區,很受遊客喜愛,牠是露營區老闆養的第三隻台灣獼猴。

「悟」的脖子被鏈條栓住,雖然活動受限,不過,「悟」有樹可爬、有繩索可攀,還有遮風避雨,專屬的迷你小房子,也不用自己找東西吃,露營區老闆說即使解開鏈條,「悟」也不會跑太遠,還是會自己回家。

但是台灣獼猴是野生動物,一般人可以說養就養嗎?

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江文全回應,無論基於動物保護或生態保育,都不應該從野外捕捉野生動物,到人為飼養、圈養的環境。但自從2019年台灣獼猴從保育類動物除名,降級為一般野生動物之後,動保團體所成立的通報專線,一再接獲民眾檢舉有人私養,而且案件數年年增加。光是近三年,扣掉重複通報的,動保團體調查了127件案件,就涉及140隻台灣獼猴。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姜怡如表示,總共18個縣市,幾乎全台都曾有民眾目擊人為飼養獼猴,其中高雄市最多,總共有17件;再來是台中、桃園各10件;新北、台南各9件,從通報影像來看,初判這些獼猴的年齡分布,7成都是嬰幼猴。

飼養台灣獼猴的錯誤觀念

長期關注獼猴的台灣獼猴共存推廣協會秘書長林美吟提到,最讓他難過的案例,是台南一隻被關籠的台灣獼猴,長期下來骨骼已經變形,無法像一般獼猴正常行走,當天進行田調的時候,這隻獼猴是人生第一次喝到水。

「不能給獼猴喝水」,是很多飼主得到的錯誤觀念,部分飼主認為給猴子喝水,猴子會長大長高,變得難以控制,給牠吃水果就足以補充水分。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副教授陳貞志澄清,任何哺乳動物都需要每天有適當水分的供應,要不然就會脫水,脫水之後會有嚴重的、一系列生理問題產生,最後可能休克死亡。

陳貞志表示,私養台灣獼猴的飼主大多不清楚,該給猴子什麼樣的食物,大部分人認為台灣獼猴喜歡吃香蕉,很多人就餵食香蕉,事實上如果只吃香蕉,久了牠就會有嚴重缺鈣的問題,產生一種叫做「纖維素的骨營養不良症」。另外還有因為缺乏維他命D,所產生的「佝僂症」以及維他命C缺乏的「壞血症」,這些都是飼養台灣獼猴常見的狀況。

台灣獼猴習性不適合飼養,還可能有人畜共通疾病的風險

台灣獼猴是群聚動物,需要在群體學習生存和社交行為,尋求群體之間的認同,但是被人類私養的獼猴,常常單獨關在陰暗狹窄的籠子裡,或栓在人來人往的環境,缺乏猴群互動,並承受不該有的關注,往往因為壓力,產生不正常的刻板行為,甚至有自殘行為的出現。

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副教授陳貞志強調,台灣獼猴小時候非常可愛,像小朋友需要人家抱,常常會賴著人,等牠進入青少年期,就會有一些比較具攻擊性的行為,越大攻擊性就越強,等牠長大就只能被鏈著,關在小籠子裡,一輩子就在那個籠子或鏈條上面了。

除了容易發生人猴衝突的意外,陳貞志提醒還有更嚴重的問題,就是人畜共通傳染病傳播的風險。他指出,台灣獼猴是靈長類動物,跟人的親緣關係相對來說比較相近,所以有非常多疾病都可以感染到人,有些病源對人來講,是高度致病,甚至高度致命的。

究竟台灣獼猴是如何從野外進入一般人的家呢?

林美吟表示,詢問飼主時,大部分都含糊其詞,不太願意透露。有些都說是救傷的,有些說是拾獲,有的說母猴不見,覺得可憐所以買回家,還有部分說是朋友贈送。

陳貞志認為通常在野外,剛出生的嬰猴,不會離開媽媽太遠,母猴移動時也都抱得緊緊的,所以小猴子不會掉下來,通常是媽媽被打下來,小猴子才會被帶走。

動保團體質疑,野生動物保育法雖然明文禁止獵捕和買賣野生動物,但是第21條有例外,當危及公共安全、危害農林漁牧業時,是可以獵捕宰殺野生動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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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防止違法獵捕台灣獼猴,動保團體主張得先修改動保法第8條來「止血」,明文禁止不得飼養台灣獼猴,才能避免私養情事繼續惡化。

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理事長林憶珊提出國際禁養的趨勢,像是美國26州、新加坡、澳洲、歐洲八國、加拿大多倫多等地,都已全面禁止私人飼養靈長類動物;美國10州、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等州,也都需要申請特殊執照才能私養,華盛頓公約也提到,在附錄一所列的靈長類動物,商業和交易是完全被禁止的。

林務局保育組長羅尤娟回應,現在與畜牧處正在研議,是否依據動保法,把台灣獼猴列入禁止飼養的動物。

學者建議檢視收容機構,建立評鑑制度

動保團體建議因為救傷或農損不得不去捕捉獼猴時,應事先通報,由主管機關負責捕獲之後,收容照顧及野放,不能放任私養。此外針對目前已知的私養案件,也要把獼猴先沒入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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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收容空間不足的限制下,學者建議應該要有評鑑制度,來檢視、評估這些收容單位的場域合不合適,有沒有能力照養。陳貞志指出,目前政府沒有訂出一套標準,針對野生動物沒收或救傷、照養要達到什麼條件,這些照養條件是不是符合,以及適不適合你救傷的野生動物,整個醫療過程,到最後恢復、野放,整個照養流程是不是符合等等。

1989年野生動物保育法實施以後,早年獵捕買賣台灣獼猴的風氣被禁止,政府花費龐大資源,逐步沒收私養獼猴,目前屏東科技大學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仍收治了將近三百隻的台灣獼猴,牠們因為受傷等因素沒辦法野放,只能在這裡度過一生。

從保育類除名之後,台灣獼猴私養風氣再起,似乎正在一步步重蹈野保法公告之前,野生動物無辜受害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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