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入人間的梅花鹿

三十年前,台灣梅花鹿因為經濟上的獵殺及棲地的被掠奪而在野外絕跡。之後在墾丁國家公園的社頂地區,成功復育了台灣特有的梅花鹿亞種,也使得梅花鹿恢復了野外的生存能力,這是台灣野生動物保育的一項重要成就。然而復育成功後,卻面臨了不能野放及棄養的問題。野生動物保育法自民國1989 年公告以來,不曾將梅花鹿列為保育類的野生動物來保護,一般的獵人或民眾可隨意去獵捕野放的梅花鹿,復育梅花鹿變成了繁殖家畜的諷刺。今天復育真正要面對的挑戰,在於人是否能根據過去的教訓,建立人跟自然能夠永續相處的保育觀念。

梅花鹿是臺灣自然史的一部分,因為身上的白色花斑,因而有梅花鹿之名。據史料記載,在遠古時代臺灣與大陸板塊相連結時,就有梅花鹿移入了。隨著環境變遷演化為臺灣特有種,活躍海拔五百公尺內的丘陵與平原。

在臺灣歷史裡,鹿是先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並遍佈全台。然而,十七世紀荷蘭人帶來經濟活動之後,開啟了梅花鹿在臺灣的大浩劫。鄭成功光復臺灣,將平原大量開闢成田園,種植甘蔗與糧食作物,梅花鹿失去了與人競逐的最後空間。

史書中記載最後一隻梅花鹿,1969年出現於臺灣東部山區,此後野外的梅花鹿正式在人間宣告絕跡。所幸,野生動物的保育逐漸受到世界各國重視,1974年成立國際自然資源保育聯盟,進行受威脅鹿種之研究計畫,臺灣梅花鹿列入其中。1982年,經由東海大學甘素善博士提議,臺灣在多項有利梅花鹿復育的客觀條件下,1994年開始於墾丁國家公園社頂地區進行復育。

復育臺灣特有的梅花鹿亞種,是臺灣野生動物保育的重要成就,但是大環境的改變,保育工作面臨了當初未設想到的課題。由於梅花鹿容易罹患人畜共通的結核病,而將之歸類為家畜,從此失去野生動物的資格,不再受到《野生動物保育法》的管理與保護。

師大生物系教授王穎表示,在不影響梅花鹿的基因多樣性與棲地植被的前提下,將部分鹿隻遷往別處合適地圈養或野放是可行的。至於獵殺,則是得不到普遍的認同。此外,梅花鹿的保育與資源利用正朝著經營管理的方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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