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的環評

採訪/撰稿 陳慶鍾
攝影/剪輯 陳慶鍾

今年4月9日,環保署召開中科三期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的範疇界定會議,而且連續排定三天,被農忙中的后里農民質疑,為什麼要這麼急?環評會趕工連開三天,並非沒有前例,不過同一件開發案,要做第三次環境影響評估,不僅在台灣環保史上,是破天荒頭一次,在全世界,大概也不容易找到這樣的例子…

中部科學園區第三期開發計畫的第一次環評結論,在民國95年審議通過,但被行政法院撤銷,民國99年第二次通過的環評結論,仍在訴訟中,環保署後來卻突然自行廢止了99年的環評,還說服科技部接受二階環評檢驗,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轉折?

環保署綜計處的說法是,基於尊重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判字120號判決意旨,所以廢止了99年的審查結論,另外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另訂失效日期,經提環評委員會討論後,決議中科三期開發案,應該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中科管理局副局長陳銘煌則表示,因為考量最高行政法院的見解,最後環保署做成決議應該進入二階,中科管理局當然要配合辦理,也希望透過二階環評,和當地居民和環保團體,充分溝通。



律師蔡雅瀅在會中直言,最高行政法院已經具體指出,99年的環評有非常多違法之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也在開庭時公開心證,強調一定會撤銷原本的環評結論,此時環保署知道官司即將敗訴,99年環評的合法性有很大爭議,才做出廢止99年環評的處分。蔡律師認為,這是環保署刻意的脫法行為,然後把環評委員捲入法律上非常有爭議的程序裡,所以搶在現在開二階環評,非常不合理。

中科三期開發計畫位在台中市后里區,涵蓋台糖后里農場和七星農場兩塊基地,總面積246.27公頃,以引進光電、半導體及精密機械產業為主。民國95年行政院核定中科三期開發案時,即遭到后里居民嚴正反對。

后里是台灣高級花卉出口歐洲和日本,最重要的產地,也是國內水稻和根莖作物主要產區之一。農民擔心,科學園區不僅搶了農業灌溉用水,所排放的廢水成分不明,難以掌握,還會污染農地。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指出,台灣中部區域計畫把后里規劃為優質生活圈,如果中科三期落腳后里,將完全違背國土計畫。



中科三期環評期間,曾發生行政院多次對外指稱「環評是經濟絆腳石」,九位學者專家身分的環評委員更發表共同聲明,指責行政院已經傷害環評會的獨立性。還曾發生當時的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打電話給環評委員表示關切,和要求環保署當年4月通過中科三期環評,好讓廠商5月進駐的疑雲,環評之初,就充滿濃濃政治味。

台中市后里區長期以來受到豐興鋼鐵、正隆紙廠和垃圾焚化廠三大污染源的影響,居民全癌發生率,排在全國鄉鎮的前10%,居民血液中戴奧辛濃度抽樣檢查,高達22.1%高於容許值上限,后里居民早就生活在一個高健康風險地區。所以有多位環評委員認為,中科三期開發案應該進入二階環評,做更嚴格的把關。



不過民國95年6月30日的第142次環評大會,從來沒有出席過專案會議的官派委員在大會中現身,化身為支持開發的「鐵票部隊」,會中投票表決,以11比8有條件通過中科三期開發案,當時專家學者身分的環評委員,有人退席抗議,有人當場請辭。前環評委員李根政說,這樣惡質不尊重專業的審議結果,就是行政院把手伸進環評會的必然結果。

中科三期環評結論的附加條件,是要求中科管理局在營運前,應該提出健康風險評估,送環保署另案審查,對七星基地更進一步設限,如果評估結論對居民健康有長期不利影響,應無條件撤銷。在環境衝擊還沒釐清前,就以附加條件方式包裹過關,中科三期曲折荒謬的環評爭議,從此展開。

中科三期沒有經過二階環評就過關,居民認為違反環評法,向行政法院控告環保署,請求撤銷環評結論。民國99年1月21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定讞,撤銷中科三期環評結論。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開發單位沒有採樣與檢測計畫,也沒有考量危害物的加乘效應,無法完整呈現對環境的衝擊,而環評會在沒有健康風險評估情形下,就認定對居民安全沒有重大影響,不用進入二階環評,是違法濫用裁量權。前環評委員詹順貴表示,廠商已經開工破壞環境,環保署的威信又喪失,等於宣告環境、環保署、廠商與中科管理局皆輸。

環評結論雖然被撤銷,但當時包括面板大廠友達光電,太陽能產業旭能光電等投資廠商,早已取得建照,正在施工建廠中,政府陷入既違法,又失信於民的極度難堪中。



后里居民依環評法14條規定,環評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認可前,不得為開發之許可,其經許可者無效,要求環保署應命中科三期依法停工。

不過環保署顯然看法不同,主張中科三期開發案已經審查過了,只是後來被撤銷,並非「自始未經完成環評審查」,所以不適用環評法14條的規範,至於停不停工,是目的主管機關的權責,環保署管不著,還在各大報刊登廣告,指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是無效用、無意義、破壞環評體制,公然挑戰司法判決。當時的國科會副主委陳正宏也強調,中科不會停工,中科管理局將全力追求通過未來的環評審查。

為了從環評被撤銷的困局中解套,環保署以延續會議名義補作環評,拒絕后里居民進場旁聽,決議另行召開健康風險評估專家會議,把之前的環評漏洞補起來。但是對於中科三期環評被撤銷,仍繼續施工,后里居民向行政法院申請假處分,要求環保署逕命國科會,在重新通過環評審查結論前,停止現有的開發行為。

民國99年7月30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同意居民的申請,裁定中科三期開發許可應該停止執行,同時環保署必須直接命令中科管理局,自即日起停止實施開發行為。后里農民王婉盈掉下眼淚說,這是農民遲來的正義。但是后里農民主張的正義,真的來了嗎?

行政部門的反撲逐步展開,環保署表示會轉知開發單位中科管理局停工,但嚴詞批評法院這項裁定,是國家災難。開發單位和經濟部門話講更白,當時國科會副主委周景揚說,制度不妥導致廠商無辜受害,後續相關賠償將由全民埋單,造成雙輸局面。前經濟部長施顏祥表示,這項裁定對科技產業的招商引資,會有很大的不利影響。當時的行政院長吳敦義也強調,已經投產的企業,不會遭受停止生產的狀況。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這項假處分裁定,意外造成司法和行政權間的對壘。就在前行政院長吳敦義強調,廠商投產不受影響的隔天,備受行政部門指責「破壞環評體制」、「是國家災難」的行政法院,打破法官不語原則,史無前例發布新聞稿聲明,應停止的中科三期開發行為,依法包括施工及營運。



環評被撤銷還被勒令停止施工營運,行政院開始啟動跨部會的反制行動,首先提出抗告,尋求停損點。接著在法務部背書下,中科管理局提出「停工不停產」的對策,已經完成超過80%的公共工程,雖然依法停工,但主張假處分的適用對象,不及中科管理局之外的第三人,所以廠商沒有停工與否的問題。

甚至總統馬英九也在第七屆全國工業發展會議中,對中科三期這個還在上訴的個案表態,他說面對一個違法的行政處分,法官有時候為了公共利益,不能撤銷,因為大法官解釋中也強調,信賴保護是法治國非常重要的法律。馬總統將廠商利益和公共利益畫上等號,質疑行政法院撤銷環評的適法性,遭到法界質疑,有違憲政體制。

行政院一方面切割開發單位和廠商的身分,迴避要求停工的假處分,另一方面環保署排定連續三天的議程,加緊環評腳步,希望盡速產生新的環評結論,從被撤銷的判決中脫身。前行政院長吳敦義說,如果順利通過環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貼的暫停施工的符咒,就可以完全拿掉。



中科管理局委託中國醫藥大學所做的健康風險評估出爐,在沒有加計環境背景值的情況下,中國醫藥大學教授許惠悰說,總增額的致癌風險大小在2.00*10-7,評估結果低於可忽略的風險,最後在多位專家質疑聲中,通過審查。

民國99年8月31日,后里居民在大雨中舉著停工、停審的抗議旗幟,依然被拒馬阻隔在第197次環評大會議場之外,依據健康風險評估專家會議的審查結果,中科三期開發案再度不需要經過二階環評,以有條件通過的方式,闖過關卡。

后里居民再度提出撤銷民國99年環評結論,以及停止執行相關許可的行政訴訟。一審雖然敗訴,但在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時獲得翻案。最高行政法院認為,環保署沒有考量原有污染的健康風險,以舊的環境檢測數據匆促審查,而且沒有停止開發,可能已經造成「既有實害」,以要求履行附加條件方式,認定不用進入二階環評,是倒果為因的作法,裁定發回更審。 



后里居民花了八年青春,才回到中科三期應進入二階環評的原點,但是廠商早已進駐營運,污染每天在進行,環境背景值不停的改變惡化中,環境影響評估要如何進行?后里農民王婉盈說,七星基地已經完工了92%,如果沒有停工就在審查,這些高科技所排的廢水、空氣,就變成實質傷害,質疑現在的二階環評,有什麼意義?

律師林三加質疑,同時施工營運然後邊審環評,它的結果是什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曾直言,那就是假定環評一定要通過,如果這個環評會議是一定要讓開發案過關,就是假環評。 

八年來,后里居民和政府打了二十多場官司,如今中科三期的環評,第一次被行政法院撤銷,環保署又自行廢止了第二次,后里居民的堅持讓人嘆為觀止,但是持續在法院中拼搏,既不是政府期盼,也不是后里居民所樂見,后里農民王婉盈表示已提出和解,希望法院能針對居民提出的和解條件做協商,中科副局長陳銘煌也表示,願意進行和解。王婉盈強調,后里居民仍然全力爭取,希望中科三期七星基地,停產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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