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在現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撤銷生態社子島的環評處分|2025.04.17

攝影/賴冠丞
文稿/林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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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9日生態社子島通過環評,反對居民不服,尋求法律救濟,由詹順貴、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組成律師團提出訴訟,歷經2年3個月的審理,今天(4/17)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做出判決,撤銷社子島的環評結論。


環境法律人協會郭鴻儀律師表示,社子島的污水處理廠、擴堤工程都需納入環評,但台北市府採用「鋸箭法」方式(切割)予以刪除,排除掉未做環評,被法院認定違法。另外,台北市府以新建堤防未超過原堤防的長度為由,剔除在開發範圍內,法院認為這也是違法的。基於這三處的違法事項,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的環評結論以及訴願決定都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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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結果,社子島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呼籲台北市政府不要再提起上訴,直接撤銷生態社子島計畫,重啟從下往上的溝通,還給社子島居民公平正義。郭鴻儀律師指出社子島開發目的,是要改善現有居民居住環境的居住正義, 而不是土地交換價值的炒地皮,希望市府納進地方居民的聲音,規劃由下而上的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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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順貴律師受訪時說明, 在居民努力下,終於獲得第一步成功。生態社子島環評被撤銷確定後,台北市府就必須重新做環評,當初在「鋸箭法」時被切割掉對環境有不利影響的因子,都要拿回來重新做環評,這樣能不能過關,就會有比較大的問號。

根據司法規定,對法院判決結果不服時,可以在上訴20日內向原判決法院提出上訴書狀,並記載上訴之具體理由。對於今天的宣判結果,台北市環保局則表示會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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