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球開發與石虎棲地之爭:鴻禧太平高爾夫球場擴建三度送案

採訪報導
石虎 /資料畫面(非開發區及鄰近位置拍攝) 野聲環境生態顧問公司 提供

位於台中市太平區頭汴里的鴻禧太平高爾夫球場,經營已有三十年,原為九洞設計,業者自2017年提案準備擴建為標準十八洞球場,中間歷經環評大會否決,2025年第三度提送,引起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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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禧太平高爾夫球場擴建案,2019年環評大會時,被明確裁定該案不應開發,理由是「林相完整、生態豐富」、「石虎重要棲地」以及「開發可能造成淺山生態與石虎棲地減損」、「對保育類野生動物的生存棲地,造成不可回復的影響」。

鴻禧太平高爾夫球場擴建案,在2019年環評大會,認定不應開發。

2022年開發單位重提替代方案,在專案小組初審會議中,被認定與當初「不應開發理由牴觸」,最後業者自行撤案。2025年3月,最新的替代方案再度在環評專案小組進行初審。環保團體質疑,這起案件已經數度送審,而且開發基地位置都沒改變,新方案的內容,牴觸當初「環評否決理由」,認為不應該重送。但業者強調會以「迴避、縮小、減輕、補償」進行改善。 (島在現場:台中鴻禧太平高爾夫球場變更面積案|專案小組審查結論不應開發)

業者計畫新開發的基地位於前9洞球場的東邊,擴建面積為20公頃。

開發基地現為次生林樣貌

鴻禧太平高爾夫球場原有球場面積30公頃,擴建範圍在既有球場東邊,屬於農牧用地。業者表示,原本是出租做為農業使用,在租地回收後,現已長出次生林,並非原始森林。擴建範圍雖為20公頃,但僅約6公頃進行「實質開發」,包含草地、球道與水池等,並且說明現場雜木叢生,外來種植物繁多,認為擴建對生態的衝擊不大。

實際到開發預定地,業者認為現場雜木叢生,還有外來種植物生長,開發後,對林相影響不大。

然而台灣生態服務學會理事長邱祈榮認為,次生林的價值不容忽視,是農地、人工林與原始林之間的重要過渡地帶,也是眾多野生動物的覓食與活動空間,「正因為有不同演替階段的生態系,才使這片地景生態豐富。」

業者提出,未來球場有草坪和綠化措施,也會打造水池,能夠創造異質化的棲地,提供野生動物利用,從現有的九洞球場來看,不只調查發現一級保育類柴棺龜,也紀錄到領角鴞、 臺灣野豬、大冠鷲及竹雞等野生動物到訪。

業者在環評會議提供的簡報說明,曾在現有球場調查到領角鴞、 臺灣野豬、大冠鷲等野生動物活動。

對此,林業保育署代表直言,人為的草皮和天然草地,自然度無法相比,尤其開發比例占30%,這對森林型保育類動物的棲地,會產生劇烈的影響。環評委員陳義雄也認為,不是球場創造了保育熱點,而是因為周遭有豐富的森林環境,那裡才是野生動物真正的原始棲地,也印證了現有植被條件是不可或缺。

環評會議中林業保育署表示,若森林變草地,對森林型保育類動物的棲地會有很劇烈的影響。

沒拍到石虎=沒石虎?

該起案件自2019年送審以來,「石虎」始終是鴻禧案爭議的核心之一。根據當年環評審查報告,開發基地周邊區域有一級保育類的石虎出沒紀錄,而林鵰、領角鴞等保育類野生動物,亦多次被拍攝記錄。

業者在最新一次替代方案中指出,自2022年至2023年間,委託生態公司設置40台紅外線自動相機監測9個月,皆未拍攝到石虎,推論本區已非其主要活動區域。

業者說明,2022至2023年有委託生態公司調查,使用40台紅外線照相機,都沒有拍到石虎的身影。

但長年投入石虎研究的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秘書長陳美汀表示,「沒有拍到石虎,並不代表這裡沒有石虎存在。」他分享過去的生態調查經驗,認為石虎生性敏感而且變動性大,有時離開原棲地再回來,是很正常的現象。

在專案小組會議審查中,業者說明,他們以「106年度(2017)台中地區石虎族群調查及保育成果報告」,請測量技師套繪後,認為擴建案申請範圍是「適合棲地」,並非更高等級的「核心族群棲地」。

陳美汀則說明,不同調查報告對於「石虎棲地」的界定並沒有高低之分,強調台中市地形較為破碎狹長,「若只保留核心族群棲地,而放任適合棲地被破壞,能夠承載的石虎族群數量太少了。」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秘書長陳美汀說明,鴻禧太平高爾夫球場位在台中市農業局2024年公告的石虎熱區範圍內。

他強調根據台中市農業局在2024年公告的「石虎熱區」資料,鴻禧太平球場正位於其中。林業保育署與生物多樣性研究所更提出,2018年在基地鄰近地區,有石虎救傷個體的通報記錄,推測開發區仍屬於石虎棲地與可利用範圍。

生態補償區能彌補缺口嗎?

為了降低環境衝擊,業者在2025年最新的替代方案中,除了承諾減少樹木移植棵數、保留發現穿山甲與食蟹獴的區域、取消設置點心賣店等設施,在開發區範圍之外,還劃設14公頃的農牧用地,作為「生態補償區」。

業者強調,在開發區的北邊,會將一塊14公頃農牧土地作為生態補償區。

環評委員劉小蘭指出,目前所劃設的補償區,原本就生態豐富,保留沒被開發的土地,如何算是補償?環評委員陳義雄則表示「補償的作用,是從A區的破壞,然後在B區重新建設,並非是將一塊土地圍起來表示不破壞,我就加分了,因為那塊土地本來就沒有要破壞。」

這八年來,鴻禧太平球場三度送案,原址不變,而是以不同替代方案嘗試闖關,業者說明選在原地擴建的原因是,「你不可能打完前九洞,再開車半小時去別的地方打後九洞,只能選在買下的私有地擴建。」

環評委員提出疑問,兩次替代方案的整體面積及位置,和原版本差異不大,甚至重疊比例高達90%以上,建議對於之前駁回的案件,在整體論述與否決理由沒有改變之下,不要重複送審。

先前被否決的球場擴建案,雖然業者提出新的替代方案,但環評委員質疑跟原版本的整體面積和配置上,差異不大。

替代方案送審誰來把關

郭鴻儀律師說明,在環評法第14條有規定,開發單位提出的替代方案,若在原地點重新規劃時,不得與主管機關原審查認定不應開發之理由牴觸,很顯然鴻禧太平球場的兩次替代方案,都沒有解決環評委員的疑慮。他認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負起把關責任,如果認定為幾乎一樣的開發行為,就應先行退件。

此次替代方案在專案小組會議初審的結論是「不應開發」,還要再送大會決議,這片次生林的未來將如何,還未定案。

鴻禧太平高爾夫球場擴建案的第二次替代方案專案小組初審會議結論,建議以「不應開發」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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