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在蘭嶼人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蓋了一個核廢料貯存場,把在台灣生產核能發電後所產生的核廢料,一桶一桶的運到蘭嶼去,到現在已經運了將近十萬桶。
我們所享用的電力,其背後所製造出來的廢料,我們很清楚它具有的毒害性,卻把它送到偏遠的地方,對我們都市文明的影響會比較減少,但偏遠的地方是最不清楚這個東西毒害性的人,卻遭受到無法彌補的傷害。
1980年代開始,大家對於生態保育有了新的認識,對於一個比較好的生態區,大家可以去觀賞、去運用,甚至說知道要保留一個比較完整的生態系統,不受人為干預,但對於那些已經遭受到迫害的原住民公平嗎?
原住民在各地受到環境殖民政策的壓迫,不只是核廢料、水泥、水庫、國家公園,雖然我們也看到許多原住民站起來,為捍衛自己的家園做各種反抗的運動,有些成功,但大部分是沒有成功的。
這需要我們住在台灣的人一起來思索,甚至一起來幫忙,因為他們居住的地方,事實上是生態敏感的地方,他們所居住的地方都是我們越來越重視生物多樣性最重要的地方,也是最後生物多樣性的保留地。
一旦原住民遭受環境的迫害、遭受環境殖民的影響,不但對原住民留下難以撫平的傷痛,對住在山下的我們,總有一天都市也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