獼猴失樂園

採訪 蘇志宗
攝影 劉煌文 柯金源,攝影助理 朱致賢 陳政皓,剪輯 蘇志宗 余克瓊

整個島嶼野放獼猴的計畫,是由農委會所資助的,計畫主持人為屏科大裴家騏教授,還有一位印度籍的動物學者「摩悌」,經過一年多來的實地勘察,動物收容中心最後選擇了距離馬公港不遠處的無人島「四角嶼」,做為台灣獼猴野放的地點。

1996年,屏東科技大學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開始營運以來,負責接收各縣市政府提報的陸生保育類野生動物,共計收容一百七十四隻的保育類動物,其中獼猴就占了一百隻,牠們過去大多是處於單獨圈養的狀態,在這裡總算可以過著群體生活。不過在開始之前,必須做好嚴酷的準備──四十八小時內接受徹底的全身檢疫。

自從政府於1989年頒佈《野生動物保育法》後,經常查緝沒收非法取得和販售的野生動物,但是由於負責查緝的單位,缺乏專業照養野生動物的場地與技術,所以後續看護的問題,也只能靠動物收容中心來承擔了。整個扭曲的社會價值觀,不斷地製造野生動物的冤獄,動物收容中心在無可奈何之下,也只能盡力地為這些野生動物尋求平反的機會,野放當然是最根本的手段。

對於動物收容中心而言,獼猴的野放依舊是人猴共同奮鬥的目標,這當中最艱難的過程,莫過於如何讓這些身心長期受到傷害的獼猴,逐漸恢復牠們的本性。根據經驗,這些獼猴大多具有自閉或暴力的傾向,所以在個體心理的調整上,往往得耗費最多的精神。

也因此野放並不同於一般的放生,必須優先考慮到被野放的生物,是否會對當地的環境生態,造成無法承受的衝擊。一般而言,被人類長期圈養的生物,對環境造成的衝擊最大,動物收容中心的台灣獼猴就是屬於這一類,所以生態體系單純的隔離空間,會是比較適當的野放地點,散佈在澎湖海域的眾多島嶼,成為野放獼猴優先考慮的地點,1998年國內首次進行了野生動物的島嶼野放。

當人們為了自己的利益大肆破壞生態環境時,總不願去計算大自然為我們付出了多大的代價,但是當大自然希望我們為自己的錯誤向生態環境進行補償時,人們卻又變得懂得斤斤計較了,可悲的是,台灣人對於生態價值的計算能力總是不及格,在這樣情況下想要進入生態管理的層次,恐怕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

生態管理的本意,並不是以人去控制生態,而是將人也納入生態體系內,一起在自然的法則和科學的機制下接受管理,以這種平等的觀念看待,我們將發現動物的收容或野放,其價值不在於人花了多少錢,而是在於整個過程如何以一種尊重生命的合理方式,將特殊的個體與生態體系隔離,使雙方都受到最小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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