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落實巴黎協定的減碳目標,國際氣候峰會年年召開,實際的成效卻讓人失望。許多環保人士認知到,要寄望政治人物推動減碳,希望渺茫,如果能由下而上,發揮消費者的力量,或許是一條出路。
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教授李堅明認為,要用消費者的力量推動減碳,第一步是要求業者,清楚標示產品碳足跡,第二步是鼓勵業者達到碳中和。
李堅明和新北市鶯歌一家陶藝店合作嘗試推廣負碳商品,原本一個陶藝品碳排放720公克,購買國內風電產生的碳權一公斤後,變成負280公克。中部這家茶葉生產商,除了在製茶過程中,想辦法減碳,也購買國外的碳權,讓自己的茶葉達到碳中和。
然而不管是減碳或負碳商品,分散在賣場中很難被消費者辨別。李堅明決定在台北大學進行實驗,和校內的便利商店合作設置負碳商品專櫃,架上商品都有碳標籤,再透過購買碳權包裝成負碳商品。學生利用手機APP掃描負碳商品的標籤,就可以在碳帳戶內累積碳權。
李堅明指出,負碳商品的購買有如個人的碳交易,累積碳權同時鼓勵更多企業或民間社團減碳。但這項實驗能不能成功推廣,達到減碳目標,還有待時間驗證。
國際間也有來自非政府組織的壓力,要求企業對減碳做出承諾,其中一個就是由聯合國全球盟約(The United Nations Global Compact)、國際碳揭露計畫(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等組織,共同創立的「科學基礎減碳目標」(SBTi)。
目前台灣有兩家企業通過SBTi的審定,其中這家科技大廠,承諾在2025年要比起2014年減碳56.6%。業者計畫藉由節能、綠能及購買綠電憑證等方式,逐步達成減碳目標。雖然在短期內會增加許多企業成本,但業者很清楚地認識到,在國際壓力下,這已經是一條非走不可的路。
2019年底,歐盟也發布綠色新政,目標在2050年達到碳中和。其中一個策略,是計畫對歐盟境外高碳排產品的進口,課徵「碳邊境稅」。
反觀台灣,政府的減碳目標,是在2030年比2005年減少20%,2020年要減少2%,但是還有1%的目標沒有達成,其中工業部門排碳居高不下是主因。環保署環管處副處長黃偉鳴表示,我國目前在制度設計上誘因不足、法規強制性不夠,讓業者在減碳上仍有猶豫空間。環保署考慮透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向企業課徵「碳費」,同時溫室氣體總量管制相關規範,也計畫在今年底定案。
面對供應鏈的要求,歐美等國碳稅的壓力,台灣必須盡早建立總量管制或碳費等制度,讓產業對碳排放付出成本,克盡減碳責任,才能避免在下一輪的國際競爭中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