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施明煌決定在工廠屋頂架設32kW的太陽能板,生產的電力,全部供應麵包廠使用。規劃時施明煌就決定,太陽能生產的電力不賣給台電,全部採即發即用,因為太陽能發電的時間,正是耗電量最大的時間。目前光電可以滿足工廠75%的用電量,不足的再使用市電補足,自從使用光電,麵包廠每個月的電費,減少了一萬五到兩萬元。
施明煌認為,台灣中南部有很多在白天生產、用電量大的小型工廠,架設光電自發自用是不錯的選擇。屏東里港金香舖的老闆簡先生,一年多前裝設光電板,讓父母能安心吹冷氣。對於採用營業用電計費的小商家來說,用光電取代部分電力,其實很划算。
花蓮一直被認為是光照時數比較差的地方,裝光電板的人非常少,但壽豐這家機車行,裝光電自用一年多,發現花蓮在夏季的發電效率也很不錯。白天發的電用不完,都儲存在電池裡,或用熱泵熱水器,貯存熱水。老闆楊進斌無所不用其極地把用不完的電存起來,他認為裝光電板自用最大的好處,是用電很心安,也不怕台電停電。
賀茂林是太陽能系統業者眼中的怪咖,當大多數系統業者走躉售路線,跟台電簽約賣電,他卻成立「市電反抗軍」,大力宣揚太陽能自發自用的好處。自用的發電系統,可以分為獨立型與混合型,要安裝多大的光電板,要有多少電池設備,都依照需求決定。以台南這棟住宅為例,可以按需求使用光電與市電,如同一個微電網。萬一市電停電,光電加上儲能繼續運作,等於裝了一套不斷電系統。
當然不是每個人都有足夠資金,或現成的屋頂能架設綠電。在歐洲、日本等地,人民以合作社形式,共同投資綠能,推動能源轉型。2016年,台灣第一個綠電合作社成立,經過一年多的努力,終於在2018年年初,在苗栗建置了第一座社員共有的電廠-天空一號。
黃福彬是與綠電合作社合作的第一個屋主,早在幾年前就計畫要設置太陽能,接洽過許多系統商,卻都無疾而終。他認為和綠電合作社合作,不必一個人面對廠商,感覺更安心。
天空一號在2017年初就規劃設置,但當時法規規定光電板高度,超過三米就必須申請雜項執照,等了半年免雜照規範,終於從三米放寬到四點五米,能架設光電板的面積,增加了一倍。
綠主張綠電合作社的資金,全都來自社員的股金,當要設置第二、第三個屋頂電廠時,資金馬上面臨缺口。民眾想利用屋頂賣電,會面臨融資、違建問題、還有台電饋線容量有限等各種限制,最重要的是,一般系統業者根本缺乏意願。
為了加速屋頂型光電的推動,去年行政院推出「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方案,希望找出一條路,讓屋頂違建能與光電共同利用。
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方案,是針對違建屋頂,由地方政府出面整合有意願的住戶,遴選出適合的系統商,由系統商跟台電簽約,再回饋售電利潤給住戶跟地方政府。不過申請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方案的地方政府,目前只有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台南市、屏東縣等南部縣市,北部與東部縣市仍沒有加入。也有業者指出,方案規定業者要回饋10%的保證收費率,利潤與誘因不足。
隨著光電成本迅速下降,太陽能早已不是過去人們認為的昂貴能源,目前太陽能一度電的成本,大約3.5到4元。非營業用一千度以上,每度電要6.41元,超商、餐廳等營業場所,夏季用電超過1500度,每度電6.43元,已經遠高於光電成本。
推動自主發電的團體主張,政府應該用「以度換度」的方式,讓更多民眾參與綠電。烘焙業者施明煌認為,如果能由下而上以消費者的力量,鼓勵廠商使用再生能源,會是更有效的方式。
不論是自發自用、賣給台電或賣給其他用戶,綠能發展逐漸走出多元而不同的樣貌。當更多人願意參與,能源轉型會在家家戶戶的屋頂上,開花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