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風行|漁業、生態和離岸風電發展衝突如何解?

採訪 / 撰稿 陳佳利
攝影 張光宗 陳慶鍾,剪輯 張光宗

風是有力量的,這份力量,可以轉變成電,可以改變台灣。想從海上迎風產電,怎麼走,能更順利?

每年,東北季風固定為台灣捎來冬天的消息,當這股強風,遇上台灣的中央山脈與福建的武夷山脈所形成的狹道地形,在海上,顯得更加強勁,根據國際離岸風場調查公司4C Offshore的報告,全球前18個最佳風場,台灣海峽就占了16個。

2025年,非核家園的目標,能源供應將調整為燃氣50%、燃煤30%、再生能源20%。當中,太陽能與離岸風力,是拉高再生能源高裝置容量的兩大主力。離岸風電分成三期,第一期示範風場開發、第二期潛力風場開發、第三期區塊開發。

第一步的示範期,在2012年,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訂定示範離岸風力示範獎勵辦法,2013年選出三家廠商:海洋公司、福海公司與台電,預計2015年,設立四架示範風機,2020年完成三座示範風場。

2016年10月27日,苗栗外海的海洋公司示範案的兩座離岸風機,終於在龍鳳漁港外海,立了起來,比起計畫目標,晚了將近一年。而福海公司示範案的兩座風機,則是再展延,台電目前只完成一座測風塔。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一開始完全沒有經驗,花很多時間在溝通。希望透過示範風場,找到問題,思考怎麼去強化與改善。

在離岸風機來到之前,海域是漁民的天地。苗栗竹南外海的海洋公司示範案,離岸較近,就位在專用漁業權區,當地漁民習慣使用流刺網。在龍鳳漁港出入的黃船長說,風機架在他們傳統漁場正中央,流刺網作業的漁民因而不能放網,影響很大。

海洋公司示範案的母公司上緯,與南龍區漁會談定三億五百萬的補償金,區內325 艘船,平均每艘領到九十多萬。熟悉的海,將插上32 座風機,運轉二十年,對漁民來說,這筆金額難以彌補損失。黃船長說,從前捕烏魚和抓白鯧,一年差不多有四百萬元,風機蓋起來,只能抓差不多一百萬元,平均每艘船損失三百萬元。

離岸風機產業與漁民的空間衝突,鄰近的日本有相似條件,日本學者松浦正浩表示,目前日本離岸風機大都設立在港口,為了避免衝突,沒有進入漁業權區。

台灣的漁業法仿效日本,漁民擁有的漁業權等同於物權,但風場沒有避開漁業權區,苗栗竹南的補償,二十多艘流刺網船船主,認為分配不公,拒領補償金,至今還在抗爭。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胡念祖表示,「國家沒有高位階的法律,可以授權任何一個主管機關,劃定一塊水域作特定目的使用。在專用漁業權區,漁民長期認為這個海域屬於他們的財產,就產生索賠行為,大量過度的索賠,會造成政府和業者的困擾。」

另一個示範風場-福海,與漁民的溝通也不太順利。福海示範案與彰化漁會談定1.1億的補償金,根據雙方簽訂的備忘錄,福海公司動工前必須與彰化區漁會簽訂契約,並給付第一期2500萬元,但福海公司沒有獲得漁會同意就施工,失去互信基礎,演變成對簿公堂。一審判決彰化區漁會需歸還2500萬元及利息,全案還在上訴。

補償金的計算,農委會在2003年公告了漁業權補償基準,針對專用漁業權區,有一套公式,依產能與受影響情形計算補償金額,但彰化外海屬於非專用漁業權區,沒有公式可循,導致談判糾紛。

離岸風場大多位在非專用漁業權區,為了建立機制,農委會委託海洋大學歐慶賢教授,針對離岸風電研擬一套新公式,在2016年11月30日公布。彰化漁會與福海公司初步協議,將示範風場與兩支示範風機切割,未來示範風場補償將依新公式來談。

在福海公司與彰化區漁會談妥風場補償前,另一個示範商台電,則是按兵不動。

彰化外海地理條件特殊,是傳統的好漁場,同時,由於大陸棚地形,平均深度五十米,也很適合設風機,未來,漁民該如何面對布滿風機的海洋?彰化區漁會總幹事陳諸讚表示,漁民要改變捕撈方式,從事一支釣或觀光漁船,或以後有配套措施,風場需要運補維運的部分,能讓漁民來做。

平均五百公尺左右設立一台的海上風機,讓漁民撒網不再方便,但根據國外經驗,基座會聚魚,也許是海洋的轉機。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榮譽及兼任研究員邵廣昭表示,基座會有人工魚礁的效果,希望有些風場能變成禁漁區,如果風場之內大家都不去抓魚,成為海洋保護區會是最好。

不過,風機雖然沒有排放、沒有污染,還是有生態衝擊。海洋公司9月時在苗栗外海進行打樁的位置,正好是中華白海豚的重要熱點之一,引發環保團體擔憂。邵廣昭建議落實海上觀察員與增加減噪裝置來減輕。

示範風機的進度落後,除了漁業與生態衝突,還有其他原因。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還有很多能量不足,例如海事工程。未來要因應數百隻離岸風機組裝需求的專用碼頭,目前也沒有。

然而,台灣的離岸風電還有一個抗颱抗震的挑戰。台電再生能源處處長陳一成表示,國內應該要有自己的產業來做這個區塊。

一方面發展本土產業,一方面向經驗豐富的廠商招手。2015年7月,能源局公布了三十六個潛力風場,進入開發期程的第二階段,風場開放申請,目前已經有七家廠商。

2016年7月,離岸風電通過政策環評,風場避開十四項重要保護區域,規定風機必須距離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五百公尺。彰化環盟總幹事施月英認為,「這是不足的,國外對瀕危族群,避開超過十公里以上。希望政府鼓勵業者從最遠的風場開始,再慢慢往內陸。」

離岸風機,政府,看見能源;廠商,看見收益;漁民,看見阻礙;海洋生物,看見未知。台灣離岸風電的下一步挑戰,是如何建立符合台灣特質的產業,並且保住漁民與生態的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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