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土的旅行

地震來了、房子倒了,倒塌的房子混雜著破家具及垃圾,最後去了哪裡?921地震之後,產生了3000萬公噸的建築廢土,這樣龐大的廢土量,是平時台灣營建廢土的兩倍,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政府在地震之後以緊急命令的方式設置了許多廢土臨時棄置場,然而這些廢土棄置場的位置是否適當呢?

1999年921大地震之後,震後廢土面臨了無處可去的窘境。然而,大地震並未真正傷害到土地,將廢土運至不適合之處,才是真正的主因之一。倒掉的房子,拆成三千萬噸的建築廢土,是臺灣平常一年建築廢土的兩倍!

以中正紀念堂二十五萬平方公尺的面積為基準,可以堆高120公尺,約有三十幾層樓高。但是沒有足夠且合法的空間可以堆置,因此溝仔邊、河川地、田裡、山谷成了去處,大甲溪、濁水溪、烏溪的河川行水區,堆滿山一般高的土堆。

環保署調查指出,共有一百多場廢土,其中好幾場位於河川地或集水區。雖然法律規定不能於集水區裡傾倒垃圾廢棄物,卻因為「緊急命令」的例外,而避開環境影響評估的程序,加上環保署認為廢土是建築物非廢棄物,並以「建築廢棄物堆置場」一詞取代了垃圾場。

然而有些居民接受廢土,新故鄉文教基金會研究員王元山說明,這是因為農業一直較為不景氣,政府的態度使得農民對農業失望,間接造成農地的使用受到扭曲,居民以為農地堆棄廢棄物或者可以得到更好的地利條件,而能蓋房子、獲得變更地目,藉由廢土改善農地的軟弱地層,以後作為建地之用。

到底廢土一無是處或是有用的土方呢?臺中縣開業醫師張豐年認為廢土可以回收利用,目前中二高正在挖掘八卦山脈以築路基,山壁再進行植生綠化,這與九二一大地震的廢土是互補的,既能減少二度傷害與經費,為什麼不一起處理?為什麼政府還不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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