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生存權

記者 陳佳珣

「還我乾淨的空氣、還我乾淨的水、請縣長救救我們...」龍潭鄉凌雲村與上林村的村民,站在桃園縣政府前,高聲吶喊出求救的心聲。潔淨的空氣與水是生存的基本權利,對他們來說是一種奢求,將近三個月宛如煉獄般的生活,逼得他們走上街頭...

凌雲村與上林村位在桃園龍潭鄉的水源頭,空氣清新、水源甘醇,居民說這裡水質好,所以有許多老人家活到百歲。但由於山上被違法堆置的廢棄物,污染的疑雲籠罩全村。六月初,村民發現地主大規模開挖山坡地,地主說要做高爾夫球場,後來又改說要挖池塘養魚,居民卻看到埋下一袋又一袋的東西,現在已經堆的比原本的山坡地還要高,從這下方湧出來的泉水還帶點黑色,七二水災後,污染物質被大量沖出來,泉水就都是烏黑的顏色,他們才驚覺事態嚴重,開始反映出違法堆置場址的問題。

居民發現,用山上流下來的泉水灌溉,植物會枯死、根部會腐爛,原本乾淨的地下水變得渾濁、有異味。地下水是這裡的重要水源,這一帶有一百多戶居民,有五十多戶完全使用地下水,其他的則是地下水與自來水聯合使用。自從桃園大缺水,石門水庫的水就很少供應這裡,地下水居民是用的膽顫心驚,卻又不得不用,桃園縣環保局來做兩次水質採樣,都說水的重金屬含量符合飲用水的標準,但是居民根本不相信,烏黑的水符合飲用的標準,許多人喝了兩個多月的地下水,喝出一身的毛病,而且空氣中更瀰漫著上山違法堆置場所散發出來的異味,這陣子,居民更常常因呼吸系統的毛病而跑醫院。

循著正常的管道反映污染的問題,從七月初到現在,桃園縣環保局都以「符合檢驗標準」來解釋,沒有乾淨的空氣和水,居民的生活宛如地獄。許多人甚至在別處過夜來逃避惡臭,忍無可忍,居民只好走上街頭。九月初,居民從鄉公所抗議到地檢署按鈴控告,甚至到縣政府前抗議,都沒有用。九月十七日,村民獲知,新上任的環保署副署長蔡丁貴要到鄰近的平鎮垃圾掩埋場視察,居民決定半路攔人、下跪陳情,午餐時間到了,蔡副署長就直接前往污染地了解情形。

副署長視察後,當天下午,鄉公所就緊急調來水塔,用水車載水供給居民使用,環保署北區大隊更在週六、週日連夜趕工,在違法場址上覆蓋帆布,大幅降低臭味,星期一北區大隊更調派大批人力,來做大規模的水質採樣。居民這一跪,諷刺的跪出了政府的行政效率,更突顯出桃園縣環保局對於公害事件的處理與緊急應變能力還有待加強。

重金屬含量是檢測飲用水的指標之一,桃園縣環保局用這個單一指標,就認定符合飲用的標準,實在是太過草率。一般飲用水會檢測重金屬含量、揮發性有機物質以及化學需氧量,環保署採樣的結果,屬於揮發性有機物的甲苯濃度明顯偏高,為求周全,環保署北區大隊再次進行採樣,不只檢測飲用水標準的指定檢測項目,所有水中化學元素都要檢測出來。桃園縣環保局如此輕易就認定「沒有立即的危害」,簡直是拿村民的健康開玩笑,以重金屬含量「符合標準」的說法,是避重就輕的方式,還是專業能力有待加強。

公害事件如果像桃園縣環保局這種做法,加上環保署北區大隊又疏於督導的情況下,類似凌雲村民的案例可能會一再上演,如何建立一套有效的應變機制也許是環保單位必須重新省思的。

公害事件,對公部門來說是一項工作,對當地居民來說,卻是生活必須面對的課題。黃婆婆長年茹素,她所吃的青菜都是自己田裡面種的,自從地下水被污染後,田裡的青菜她再也不敢吃了,因為怕有毒素殘留,這地方又位在邊緣,沒有菜市場,我問她最近都吃什麼,她說就吃一顆大冬瓜吃好幾天。婆婆說,她跟這附近好幾位婆婆都常常哭,水不能喝、菜不能吃、空氣又不好,都快要活不下去,生活好苦喔!作為第一線的採訪工作,會接觸到這事件相關的採訪對象,如果婆婆是我的長輩,我怎麼捨得讓她活在恐懼與不安之中,希望公部門本於良知,「依法」行事,我不敢奢求他們多做事,只要能把該做的事做好,台灣環境的未來就會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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