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F體檢成果報告重點整理】

重點整理

政府推動將適燃事業廢棄物做成固體再生燃料,也就是SRF。從民國108年到112年,SRF製造量從每年大約5萬公噸增至29萬公噸,實際生產家數從4家到47家 ,使用量從每年大約6萬公噸到33萬公噸,實際使用家數從4家成長到17家。

SRF蓬勃發展,但因政策及配套不夠完善,讓民眾對料源把關以及空污排放等有所疑慮,各地抗爭事件頻傳。環境部在六月找來跨領域的專家學者組成「SRF營運體檢輔導團」,走訪全台製造廠及使用廠了解使用現況並體檢,9月27日環境部召開記者會,公布歷時三個月體檢48家製造廠、18家使用廠,共66家業者的《體檢成果報告》。

■SRF製造廠



輔導團發現SRF製造廠商有48家,規模以中小型企業為主,製造量占了全國總量的55.8%,生產的SRF為因應使用端需求,粒狀和散狀的型態都有。在設備方面,大部分都有針對所收受的廢棄物特性來設置相關設備,僅有一家沒有設置純化、均質化設備。

註:SRF製造廠必要設備
純化設備:金屬分選、尺寸分選、風(重)力分選
均質化設備:破碎設備、混拌設備

​我國SRF產品的管制標準和其他國家相比,淨熱值的管制標準,高於歐盟管制標準,但低於韓國標準;氯、汞含量則是參照歐盟標準;鉛、鎘含量管制標準因為歐盟沒有相關標準,所以採用與韓國一致的標準,符合SRF管制標準的才是燃料,不符合就是廢棄物。此外SRF產品依據『固體再生燃料品質分級』區分燃料品質等級。從品質分級來看,淨熱值大多為1-3級,氯含量則是1-2級,汞含量大多為第1級。



另外體檢團也發現SRF銷售對象有29家符合直接銷售給使用者的規定,但有11家未直接銷售給使用者,甚至有8家至今都未有銷售紀錄。從SRF產品銷售記錄來看,有18家未確實申報銷售流向,有1家則是完全沒有申報流向,是環境部最不滿意的地方,認為業者未確實申報,未來將會由環保局輔導或是稽查。



體檢委員從廢清書內容、進廠管理、設備管理、產品管理等四大面向來對製造廠進行評定結果,有52-70%符合,30-48%為待加強。委員認為製造廠商,應該建立允收標準和檢查機制,強化作業期間對粉塵等污染物的控制或收集措施,並且對SRF定期檢測以及提供第三方驗證。環境部則應要求製造廠商在進料區裝設CCTV系統,透過影像監控來確保料源品質、要求製造廠商全面設置空污防制設備、評估加嚴品質標準等等。

■SRF使用廠


在使用SRF燃料的業者有18家,以大型企業為主,使用量占全國總量的83%,主要使用的產業為造紙業,有11家(使用流體化床鍋爐,粒狀SRF),其次為水泥業、電力供應業等。

對使用廠來說,大多還是以使用煤炭為主,採取混燒的方式,SRF的比例只有17%,歷年的空污檢測,SOx、NOx都符合排放標準,戴奧辛檢測16家中有12家合格,4家不合格,不合格的業者若不改善就會重罰。



輔導團委員同樣從廢清書內容、進廠管理、設備管理、廢棄物管理四大面向來評估,9成符合標準,待加強有6%,大多是SRF大小尺寸不一、防制設備操作須提升、貯存環境待改善等因素。



輔導團委員建議廠商,應依照鍋爐條件訂定允收規格、建立允收標準與檢查機制,並依照鍋爐能力,訂定可混燒的SRF性質與比例,來維持穩定運作,並依照所使用的燃料種類、排放標準等,評估調整空污防制設備。對環境部則是應該要求使用廠要記錄SRF進廠日期、來源、數量、品質、使用量等資訊。要求使用廠訪視SRF製造廠的運作、使用廠應裝設必要的空污防制設備,參照大型焚化爐標準來訂定相關空污排放標準值,對空污排放加嚴標準。

這次體檢也發現到,分別各有2家製造廠和使用廠都已經沒在生產或使用SRF,另外有10家製造廠,也因廢棄物性質單純,可做其他輔助燃料或再利用產品。

資源循環署署長賴瑩瑩表示透過這次體檢發現問題,也找到加強方式,將會藉此來制定出SRF管理辦法,除了提高位階,也會加強規範,管理辦法預定在12月底進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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