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土安康

記者 林佳穎

台北縣新店安坑,因為反對「安康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設置,七月七日在業者的說明會上,摔椅敲桌、焚燒縣長圖像、燒毀資料等激情抗議。這是安康掩埋場數不清是第幾次的反對活動。

早在九十年二月,安坑地方就聽說在暗坑山區,有業者向縣府申請設置『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開發案』。之後,縣議員及市民代表數次至縣府抗議,反覆之間,環保局曾承諾將停止規劃,也曾表示將要求業者舉辦說明會,成立監督委員會,但也表示無權讓業者停止申請,掩埋場到底是建或是不建,時日一久又不了了之。地方民代跟縣政府間糾纏未解的迷糊仗,直到今年四月底,業者與縣府簽完合約,依法必須在動工前舉辦公開說明會,這個遮遮掩掩兩年多的掩埋場「傳說」,終於攤在陽光下。

六月十六日原定是業者舉辦的說明會,地方全力動員出席,但業者卻臨時取消說明會,地方於是改邀請環保局長出席說明。這是歷經兩年多的傳言後,「安康掩埋場開發案」首次提升到公共議題的層次,五百多位居民頭一次與環保局面對面溝通。居民質疑為何在掩埋場環評過程當中,環保局都不曾與地方溝通?居民更質問,安坑已有垃圾焚化爐,為何不到一公里處又再設置大型掩埋場,公平正義原則何在?

環保局長張子敬答覆安康掩埋場為民間開發案,說明會由業者依法舉辦,環保局無法強制要求業者應何時辦理。而此案為中央鼓勵民間興辦事業廢棄物及焚化爐灰渣掩埋場計劃,以保證量付處理費,採BOO方式由民間找地設廠,環保局沒有辦法指定哪裡可建,哪裡不可建,於是演變成今天的情況。



安康掩埋場,開發面積五十點四公頃,預計掩埋七百多萬立方米的焚化爐灰渣及事業廢棄物,基地位置就在中永和與新店交界的一個小山溝。在房地產狂飆的七○年代,好山好水的安坑吸引許多人來此定居。民國八十三年,安康垃圾焚化爐開始運轉之後,人口並沒有因此減少,如今已經超過了十三萬人。

依據環評法的規定,開發案需由各縣市政府聘請專家學者,共同組成環評審查委員會。環評委員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做出不應開發、有條件通過,或是要求進一步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當開發案進入二階,環評法中才明定開發業者必須在地方舉辦公開說明會,廣徵學者及民眾疑慮,一一說明解決方案,製作二階環評報告書再送審查。這是開發過程當中,保障民眾參予的唯一機會。

安康掩埋場開發案正式曝光後,讓居民最不能接受的是,歷次環評審查會議中,地方代表持反對意見,部分環評委員也曾以地方民意反對,交通問題,安全課題等理由,建議此案審慎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但是基於民間掩埋場開發案為中央鼓勵政策,且台北縣一般廢棄物處置問題緊迫,環評最後裁定此案第一階段環評有條件通過,不必進入二階,建議組成「處置督察小組」做為監督。如此一來,此案便進入以”通過”為前提的審查流程,而公開的民眾意見參予,也就”依法”不在環評法的保障之下。

從環境安全的角度來看,安康廢棄物掩埋場設置,最令人擔心的是預定掩埋的廢棄物,有七成是焚化爐灰渣。專家研究台灣的焚化爐灰渣有百分之八十以上,光重金屬的含量,都超過環保署溶出試驗規定的有害事業廢棄物的標準。然而此案卻允許灰渣直接掩埋。

在建商的計劃下,暗坑這塊地應該跟安坑其他山坡地一樣,開發為炙手可熱的大型社區,沒想到林肯大郡事件發生,營建署凍結了坡度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建築開發許可,這塊平均坡度超過60%的山坡地從此動彈不得。九十年五月,環保署制定的廢棄物掩埋場獎勵計劃,給建商這塊卡死的地一個鹹魚大翻身的機會。

根據開發單位欣福公司的設計,掩埋場除了舖設防水層,還會舖設進口的皂土毯,萬一有滲漏,皂土體積將膨脹二十倍填滿縫細,完全阻止污水外流。另一方面,由於填埋垃圾並沒有開挖的行為,也不會有崩塌的危險。至於焚化爐灰渣,因環保署目前列為無害事業廢棄物,在開發單位的認定裡依法屬於可以掩埋之廢棄物。

環保署鼓勵民間興辦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總計超過五十三億的補助款,以安坑掩埋場為例,台北縣政府和欣服公司簽下合約,保證三年進場547500立方米垃圾量。這個利潤有多大?中央補助加上地方預算,三年就有十七億多的保證收入,這還不包括從外縣市送到安坑”合法處理”的廢棄物。保守估計至少有兩百億的收入。

法治社會的遊戲規則在於理性形式、民主溝通。七月四日,安坑居民以兩年前環評審查有重大瑕疵為由,向台北縣政府正式申訴。另一方面,依照環評流程開發單位完成說明會,就等於完成溝通程序。這是開發案裁定有條件通過一階環評,這是依”法”給予安坑居民表達意見的唯一機會,然而在安坑居民的認知裡,說明會一旦開成,業者就算完成法定程序。唯有阻止說明會並且成為全國新聞,整個案子才有轉圜的空間。

於是七月七日在安康掩埋場說明會上,安坑居民傾力動員,在業者與居民沒有完全對話的情況下,結束了一場荒謬的行動。這個機會就在業者兩分半鐘的宣讀,以及居民聲嘶力竭的抗議聲中流逝了。同一天在台北縣地方版的報紙,刊登了欣服公司對聲明啟事,公告掩埋場位置、掩埋物質、營運及環境影響防範說明。這是從八十九年底至今,安康掩埋場業者第一次將此案對外公告。

安坑居民如今把最後的希望,放在要求安康掩埋場開發案進入二階環評的階段,也唯有這樣才有法源保障他們最起碼”知”的權利。新店安坑反對掩埋場全民大聯盟,在凝聚更多安坑居民的信念下成立,從理、從法展開反對灰渣掩埋場的長期抗戰。

中央環保署制定掩埋場獎勵計劃,地方環保局依法配合辦理,開發商依法投資設廠,從上到下構成完美的廢棄物處理計劃。全台灣第一個配套中獎的地方是安坑。下一個中獎的會是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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