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從 2000 年開始推動屋頂光電,為了進一步擴大範圍,內政部在 2025 年 12 月 19 日頒布《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強制要求未來新建、增建、改建面積達到 1,000 平方公尺以上的私有建築必須安裝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規劃在2026年8月開始施行。
民團呼籲強制安裝屋頂光電標準應下修至300坪
然而,1,000 平方公尺以上的建築僅占全台 6%,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林冠伶指出,現在住宅趨勢是「逐漸的小宅化」,這個標準可能無法規範到未來多數的新建住宅。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劉如意多次呼籲,應將強制安裝面積下修至 300 平方公尺,地球公民基金會前研究員鄭泰鈞估算,若能下修至 300 平方公尺,裝置總量將提升約三倍。
針對《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民間團體建議,未來應該要建立滾動式的檢討機制,重新審視適用面積下修的可能,並針對受光條件不足、無法安裝光電的建築,將裝設光電的義務轉為支援公民電廠或儲能設備等其他方式。
目前屋頂光電以公有屋頂和公民電廠為主
截至 2025 年底,台灣屋頂光電設置容量已達到 9.9 GW,占整體太陽光電裝置容量的一半以上。其中,城市屋頂光電的推動,公有屋頂和公民電廠是重要的路徑。公有屋頂通常以出租給光電業者的方式進行,例如嘉義市僑平國小就是透過環保局招標,出租屋頂給光電業者,校長何憲昌表示一年的租金回饋大約在十萬元以內,可以用來支應水電費。
另外還有公民電廠的模式。台北市關渡國中是台北市第一座公有屋頂的公民電廠,由 24 位公民廠長集資建設。前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能源組資深主任吳心萍表示,這種模式不只是將公有屋頂統包出租,而是能與在地社區有「更共好的方式來經營能源轉型」,並將固定比例的收益回饋給學校,作為能源教育使用,讓投資下一代的行動得以實現。
在北部日照條件相對不佳的金山地區,由在地團體發起的「翡翠一號」公民電廠,克服了北部日照少、廠商意願低、租用土地需與地主溝通等挑戰。露營業者林憲君認為:「我們這邊是北部,是最北的北台灣,如果這邊太陽能可以,那代表全省的太陽能都可以。」他們把租金收入用來成立安親班,幫助附近弱勢學生,證明了這個案場雖然發電效益低於南部地區,但它所具備的社會價值是公民電廠珍貴的存在意義。
私有建物的違建問題 是屋頂光電卡關因素之一
私有建築的推展,最棘手的是違建問題。儘管內政部在 2018 年有條件放寬,開放四種型態的違建可申設光電,但前能源署署長李君禮曾明確指出,申設光電並不等同於違建合法化,「違建還是違建」。
違建問題導致大部分的屋主卻步,擔心申設諮詢會讓違建被列管或拆除。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林冠伶說明,民眾害怕做了諮詢,違建就會被拆。光電業者陳坤宏呼籲,各縣市應有更公允、透明的審查辦法,充分消除民眾的疑慮。
小案場難申請融資、集合住宅難有共識
對於透天厝類型的小型案場,新北市綠能社區合作社執行秘書顏神鈦指出「主要還是卡在成本」。小案場每 kW 的建置成本高達五、六萬元,遠高於大案場的三、四萬元,導致小案場向銀行申請融資時遇到更多困難。
面積相對大的集合式住宅,則要面對複雜的產權問題與住戶共識。光電業者陳坤宏在嘉義的集合住宅案場,因為需取得四分之三以上住戶以及所有頂樓住戶的同意,也耗費巨大心力與時間。
顏神鈦認為,成功的社區型案場需要三個要件:「理想的屋頂、有肩膀的總幹事和主委、以及一群有能源意識的住戶,三者缺一不可。」
申設流程冗長又複雜 民團認為應簡化
此外,申設流程的冗長也讓業者感到無奈。綠盟研究員劉如意和綠電合作社的許秀嬌都表示,從地方政府到台電的申請,加上饋線排隊問題,每個案場的程序「幾乎都超過半年以上」。
為了拉高屋主的裝設意願,2025年新的獎勵機制上路。針對未被強制法規涵蓋的 1,000 平方公尺以下建築,行政院核定「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預計四年投入 40.8 億元,每 KW 獎勵 3,000 元,每案最高 30 萬元。光電業者陳坤宏認為這是「非常非常大的誘因」,能刺激都會區的安裝量。
然而,單靠獎勵金無法徹底解決屋頂光電的困境。綠電合作社的許秀嬌、新北市智慧綠能社區合作社的顏神鈦都呼籲政府簡化申設流程,這對發展屋頂光電更有幫助。
屋頂光電也能成為韌性城市重要推手
依據經濟部的《能源用地白皮書》的資料,公有屋頂2025年的規劃裝置容量,在2023年底已經全部提前達標。綠盟研究員劉如意表示,「應重新盤點公有屋頂,尤其是縣市政府跟鄉鎮公所的公有屋頂,當公有屋頂裝設極大化,政府才有立基點去跟民眾說,公有屋頂全部都做了,私有屋頂我們也一起來努力。」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提到經濟部盤點公部門包括國營事業,已建置的和潛在可建置的總量超過 1GW,將會率先推動。
相較於地面型光電,屋頂光電環境衝擊小,是邁向淨零碳排的重要選項。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林冠伶強調,屋頂光電搭配基本的儲能設備,在颱風等災害發生時能獨立供電,維持住戶基本生活需求,減少對外部電網的依賴,有助於提升社會防災韌性。
同時,這也是一場關於「能源正義」的實踐。綠盟研究員劉如意指出,六都的用電量占全台灣的七成,城市作為高用電區域,更應肩負起自己發電的義務。綠電合作社的許秀嬌認為,即使是小案場,積少成多也能產生巨大能量,最重要的是讓民眾參與能源轉型。
屋頂光電發展了二十多年,新的法規頒布,未來能否在法規、成本、溝通等諸多難題中尋得突破,讓城市屋頂順利轉變為綠能電廠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