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烯酸乙酯是塑化工業處理後的事業廢棄物,應該送往回收場所處理,業者租用工廠當倉庫放置,違反廢清法,必須全數清運。這次是因為傾倒才讓事件曝光,如果安然存放,大門一關,沒人知道公害就在身邊。
台南社大黃煥彰老師,長年追蹤廢棄物棄置的公害問題,他表示,從過去到現今,方法不斷改變。民國七十年之前,大概所有的廢棄物,都在工廠四周圍。民國七十年到九十年期間,改為委託清運,有些清運公司,就給你拿到河邊,拿到山谷去亂倒。九十年以後,進到所謂的循環經濟、再生產業,卻造成大量往農地與魚塭回填。
屏東東港一處魚塭,被傾倒大量不明砂土,台南社大環境調查團隊前來採樣。填埋砂土混著多種物質,民間運用光譜儀器,測出土壤有許多重金屬含量超標。但是在廢清法的查驗方法中,採取簡稱TCLP的事業廢棄物毒性特性溶出程序,採樣廢棄物表面成分,分析有害物質濃度,合於法規標準,因此屏東縣環保局判定為合法填埋物質。
屏東枋寮一處土資場,不明物體已經堆到像座小山,台南社大團隊查驗,懷疑是爐碴等廢棄物,經過舉報,目前在法院審理中。2018年,環保團體曾來查驗,但是無法接近,2020年10月他們接獲通報,堆置的太空包,崩落裂解露出不明物質,再次來到現場,進行調查。大量廢棄物堆積,附近農民因為擔心污染,乾脆放棄種植,轉做種電。
土資場旁採集到的物質,檢測到銅、釷等不同重金屬含量,以及玻璃纖維粉塵,環保團體認為發現新事證,召開記者會,要求環保單位處理,以及法院另案調查。環保團體認為就算是合法土資場,也不能放置重金屬含量超標的廢棄物,還有吸入會造成傷害的玻璃纖維粉塵。
工業局認為現場堆置的物品,算是可再循環利用產品,判定不是廢棄物。環保署則表示這是一個老案子,業者申請有三個營業執照,這些算是暫存原料。
廢棄物處理有許多審核標準,一旦認定為可再生利用產品,標準就變得較為寬鬆,許多業者申請成立再利用機構,變相進行廢棄物長期堆置。從上游的事業廢棄物,到中游環保處理公司,再到下游以再生循環為名的棄置場,廢棄物處理的一條龍產業鏈,已經形成。
面對層出不窮的事業廢棄物處理問題,應該透過修法,讓可利用產品重新再處理,廢棄物進入適當處置場所,建立良性的循環經濟,不要再以產品為名,上下游分工,到處掩埋棄置,形成廢棄亂象一條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