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黃小姐站在自家陽台,就能清楚看見怪手與卡車持續進出整地施工。他表示,翁社里屬於舊工業區,長期住工合一,自家距離儲能場不到兩百公尺,附近民宅密集,還有幼兒園與國小,讓他十分擔憂未來的公安風險與噪音問題。
住在距離儲能場僅一牆之隔的居民涂永能也指出,這座儲能場的規模遠超一般工廠附屬設備,而是大型併網型儲能設施。「萬一鋰電池燒起來,影響的不只是火災本身,還有後續的毒氣與健康風險。」
業者強調合法設置 防火牆加厚增高
承租這塊約三千坪土地的盛日儲能科技表示,案場自2023年起規劃,量體為100MW,對應356.4MWh電池容量,未來完成建置並經主管機關核可後,才會正式向台電申請併入電網。
業者楊佳縉指出,依照能源署公布的併網型儲能系統設置相關規範,只要位於都市計畫甲、乙種工業區,且具合法工廠登記證明,即可作為「工廠附屬設施」設置,因此選址符合規定。
針對居民擔憂的安全問題,業者已召開5次說明會與居民溝通,並依照消防安全管理指引,確保儲能場與住宅保持30公尺以上距離,同時重新設計圍牆增高至3.5公尺、厚度25公分,遠高於法規規定的10公分防火標準,希望降低風險。
高雄電池工廠火警 加深居民對儲能安全憂慮
2025年7月14日,高雄小港三元能源超級電池工廠發生火警,周邊約六公里範圍空氣品質惡化。這起事件也讓豐原居民更加憂心,認為與儲能場為鄰,即使有消防措施,仍難以避免事故風險。(相關新聞:高雄鋰電池廠起火爆炸 3消防員、12員工受傷送醫)
居民因此組成自救會,展開抗議行動,要求台中市政府撤回儲能場設置。對此,業者回應,案場使用的是磷酸鋰鐵電池,相較三元能源廠的鋰電池穩定性高得多,並採24小時即時監控機制,風險相對較低。
能源署則表示,業者若要設置儲能場,從設備建置、案場審查,到後續每兩年的定期檢核,都必須符合相關安全規範。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羅芳晨提醒,早年儲能場規模較小,但近年隨著案場規模愈來愈大,現行30公尺的消防安全距離未必能全面適用。他認為,法規應該加嚴,並依據細部街廓調查、微氣候條件,訂定不同的安全距離規範,同時加強與落實社區整體消防應變計畫,包括消防量能是否足夠、居民是否清楚災害發生時的避難方式,這些都不該只停留在紙本審查。(延伸閱讀:深坑大火的警示|雙北緊急空污事件的應變考驗)
修法前後灰色地帶 施工合法性成爭議
除了安全疑慮,居民更質疑,業者尚未取得能源署同意備案,卻早在去年7月就開始整地施工,涉嫌違法。
去年12月30日,能源署與台中市政府前往翁社里會勘。能源署電力發展及管理組組長夏峪泉說明,根據《電業法》定義,儲能櫃若尚未接電併聯,不屬於施工範疇。台中市政府表示會針對是否違法搭建圍牆和建築物等項目,進行評估,不過現場的儲能櫃,不屬建築法適用範圍。
過去《電業法》並未將儲能設備納管,屬於免建照、免雜照項目,也不需事前備案即可動工。直到2025年5月修法後,新增「特定電力供應業」,正式將大型儲能設備納入管理。
依照新修正的《電業登記規則》,業者必須先完成「同意備案」及「成立給照」兩階段程序;若規模達20MW以上,還須提出地方說明會辦理文件作為審查依據,否則無法取得施工同意。

盛日儲能表示,因案場橫跨新舊法過渡期,仍待能源署釐清適用規範,因此尚未正式完成申請程序。能源署在受訪時表示,目前已確認此案將適用新法,也就是必須先取得同意備案,才能進行後續程序。
翁社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張金池指出,業者召開說明會並未取得居民共識,在地居民多次要求撤案遷移,並不支持儲能場設置,案場卻早已大興土木,甚至已放置10個電池儲能櫃。(相關新聞:豐原翁社里民赴中市府抗議 質疑儲能業者違法施工)
廠商送審未過仍施工 居民質疑程序失守
張金池表示,去年12月30日會勘後,已確認該案場尚未申請完成,也未取得電業執照,不應施工,業者理應將現場恢復原狀。然而直到今年4月,現場仍持續架設塑膠管路,案場幾乎已接近完工,讓居民十分憤怒,要求主管機關與業者出面說明。
今年4月13日,立委陳清龍召開申設溝通會議,邀集業者、 相關主管機關以及當地居民進行溝通。業者回應,現場僅進行基礎工程,並未接電。
能源署電力發展及管理組組長夏峪泉說明,今年1月已收到業者申請文件,但因同意備案資料未備齊,已退回要求補件,也明確告知業者,若無法取得地方居民同意,將無法設置。
台中市經發局公用事業科科長王肇強表示,市府也在1月22日發函中央主管機關能源署,請其尊重地方民意,在未獲居民共識前,不要核發同意備案,至於居民質疑現場涉及違法施工,則由都發局另行認定。(延伸閱讀:【島在現場】台中豐原儲能場申設溝通會議|2026.04.13)
居民盼儲能場撤案 推動相關設置修法
當地居民游小姐希望儲能場能顧及居民的居住安全,盡快退出,設置地點應選在人煙稀少的區域。居民林先生也質疑,已多次陳情抗議,充分表達反對意見,能源署不該持續要求業者溝通,而應正視地方反對聲音,直接撤案。
能源署表示,目前法規尚未明文限制業者補件時限,也已收到居民反對聲音,將審慎評估,未來也將民眾意見納入改進方向,例如將案場相關設置公開透明化,設立單一窗口聯繫,邀請相關部會審查等,盼能在推動能源轉型的同時,也兼顧地方居民的知情權與居住安全。
編輯/林彤恩、林燕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