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大湖
雲林縣民進黨籍立委蘇治芬認為「雲林大湖是選舉的產物」,是陳總統在競選期間下鄉,由縣政府所提出來的計劃。雲林鳥會常務理事張子見則認為「雲林大湖是選舉綁樁的工具」,他更點名幕後的推手是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張子見表示,雲林大湖原本是規劃為中部科學園區的遊憩使用,因為欠缺經費而冷凍在縣政府。張景森幾趟雲林之行,便把它包裝成平地水庫的方式來列入新十大建設。動輒百億經費的雲林大湖,如果是一張必須兌現的選舉支票,究竟誰是付費者?誰才是受益人呢?
雲林大湖對水利署來說是個意外的插曲。雲林縣的水利建設,除了已經完成的集集攔河堰,水利署正進行湖山水庫、麥寮人工湖與烏塗淨水廠的規劃,再加上雲林大湖,這些水利建設彼此存在著競合關係。就供水的角度,水利署認為麥寮人工湖比雲林大湖的效益還要高。如果是要補注地下水,環保團體指出雲林大湖所在地,是濁水溪沖積扇的扇央,以專業的角度,沖積扇扇頂的林內鄉烏塗地區才是補注地下水的首選。
四大人工湖中,『桃園大湖』、「雲林大湖」、「台南大湖」都還沒有做環境影響評估,就已經在新十大建設中,用五年五千億包裹表決的方式一次通過。新十大建設能為台灣未來許下美好藍圖?還是政府選舉宣傳的短線操作?
■高屏大湖
高屏大湖就是吉洋人工湖,它是美濃水庫的替代方案,屏東教師會李根政認為,吉洋人工湖是為了砂石利益,水利署長陳伸賢強調,水資源是主要考量,砂石只是附屬的資源。
李根政表示,這一帶地下水位低,高屏大湖湖深平均十二公尺,等於六百公頃的地下水挖出來曬太陽,也等於是使用地下水。他認為在枯水期時會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影響附近使用地下水的民眾。水利署表示,高屏大湖對地下水補注量大於抽取量,並不會影響地下水位。但是,在2到5年之後,人工湖就會因為泥沙阻塞孔隙,對地下水補注功能也逐年遞減,高屏大湖並沒有清淤的計劃,未來地下水補注情形為何?地表地下水聯合使用未來能維持每天34萬噸的供水量嗎?丁澈士老師接受屏東縣政府的委託,在林邊溪的台糖土地,進行萬隆人工湖的規劃,每天可補注地下水30萬噸,在適當地點抽取15萬噸使用,總經費35億元,而且還有擴充的空間。高屏大湖總經費256億元,每天供給34萬噸的水。高屏大湖與萬隆人工湖兩者的效益一目瞭然。
在立法院公聽會上,水利署長表示,有些計劃是上位決定,水利署要負責供水,如果水利單位都是配合上級單位不斷找水,那麼台灣水資源如何談永續?
■蘇花高速公路
1990年行政院核定「改善交通全盤計劃」,規劃未來需完成「環島高速公路網」,首先規劃的是「北宜高速公路」,北宜高預定在民國九十四年底通往蘇澳;接下來就是「蘇花高速公路」,未來從台北到花蓮,預估由目前的六小時縮短為兩小時,一時之間「北宜高」與「蘇花高」儼然成為促進東部發展的代名詞。
去年七月花蓮縣長補選,陳水扁總統開出支票,宣佈蘇花高將於年底動工,粗糙的決策過程引起地方的疑慮,在各方反彈聲浪下,行政院長游錫堃在去年十二月底宣佈緩建蘇花高。時隔四月,「蘇花高」卻被包裹在新十大建設中繼續推動。
不論執政者是藍是綠,從十多年前的「環島高速公路網」到現在的「第三波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等同於地方發展的神話,始終是難以動搖。最令學者與環保團體憂心的是,耗資九百多億,將徹底改變東部生態的高速公路建設,竟然沒有經過政策環境影響評估,甚至開發案本身也僅僅通過環境影響說明書,而沒有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實質審查的程序。
淡大運研所教授張勝雄指出,全島路網的政策形成僅僅是根基於「交通建設=地方發展」、「一日生活圈」的粗略想像上,而各運輸系統的規劃缺乏整體性,甚至出現排擠的現象。例如:新十大建設中同時規劃「蘇花高」與「北迴線雙軌電氣化」、「增購搖擺式車廂」,將縮短台北-花蓮的鐵路時程在兩小時內,屆時高速公路的效益將大為降低,但卻造成國家財政的負荷。中研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蕭代基亦表示,包括「蘇花高」在內的新十大建設,沒有嚴謹的成本效益分析與政策環評,卻要以特別法的方式一次通過五年的預算,違反預算法與環評法,更嚴重違反國家永續發展的原則。
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為可怕。蘇花高決策過程的粗糙搖擺,突顯了由上而下、政策大於專業的決策模式,從過去到現在,無論誰來執政始終沒有改變,在永續發展的基礎上,如今環保團體成為唯一的在野陣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