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退:野放台灣獼猴

採訪 于立平

1998年5月,澎湖四角嶼第一次野放獼猴。臺灣獼猴「風櫃一號」率先登陸澎湖的無人島─四角嶼,隨後20幾隻獼猴也陸續登島。當初澎湖縣政府之所以全力支持島嶼野放計畫,是希望藉此進一步帶動澎湖的觀光事業。就這樣漸行漸遠的「風櫃一號」,背負著保育與觀光的雙重期待,踏上陌生的島嶼,人們開始幻想著猴島新樂園的觀光盛況。

這樣的計畫還是遭到許多質疑,尤其是距離四角嶼最近的風櫃里,蛇頭山是澎湖境內距離四角嶼最近的地方,相隔只有350公尺,也因此理所當然地被視為是觀賞「猴島」四角嶼的最佳景點。然而,這也因此衝擊到當地居民的生計。

牠們萬萬沒想到就在跨出牢籠的那一刻,也陷入了另一個人類欲望的禁錮。三年後,臺灣獼猴「小蘋果」涉嫌傷害罪被捕,「值星官」則因公受難,2001年5月,農委會決定將猴群撤離四角嶼,獼猴家族開始被迫撤退。

牠們撤退到哪裡呢?自從政府1989年頒佈《野生動物保育法》後,經常查緝沒收、非法取得和販售的野生動物,但是由於負責查緝的單位,缺乏專業照養野生動物的場地和技術,所以後續看護的問題也只能靠動物收容中心來承擔。屏科大野生動物收容中心主任裴家騏呼籲,寵物市場對於不同野生動物的炒作、走私買賣、動物進出口管理仍然是不夠的,人們所擁有的任何野生動物或寵物都必須是合法的,並且善盡一個寵物主人的責任,不應該隨便棄養。

生態管理的本意,並不是以人去控制生態,而是將人也納入生態體系內,一起在自然的法則和科學的機制下接受管理,以這種平等的觀念看待,我們將發現動物收容或野放的價值不在於人花多少錢,而是在於整個過程如何以一種尊重生命的合理方式,將特殊的個體與生態體系隔離,使雙方都受到最小的傷害。臺灣的生態體系需要更多的包容,因為它已經傷得太重了。

地點
集數
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