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變形記|扭曲的城市容積失控中?

採訪 林燕如 張筱瑩,撰稿 林燕如
攝影 張光宗 陳忠峰 羅盛達,剪輯 陳忠峰

在都會區,近幾年陸續蓋起了很多的高樓大廈,於是湧入了大量的人潮,但是周邊的環境、公共空間卻沒有整體的規劃,導致空間擁擠、雜亂,到底在我們所居住的都市當中,整體的規劃與發展,出現了哪些問題?

有一群關心城市發展的人,組成了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簡稱『OURS』,他們的成員大多來自建築、景觀、都市計畫等專業背景,成立的目的,是希望透過專業知識,來監督城市議題。

幾年觀察下來,他們發現,原本掌控城市空間發展的容積,在部分地區開始有失控的現象產生。「容積」對大多數人來說,是個陌生的字眼,但卻跟我們的生活切身相關。容積指的是一座基地裡能夠興建多少樓地板面積。更白話一點,就是一塊土地上,可以蓋多少坪的房子。

以一百坪的基地來說,建蔽率60%,就是蓋60坪,假設這個基地的容積率規定是200%的話,就能蓋三層樓半的房子,這些法令都是都市計畫法有規範的。

在都市計畫裡,政府還會按照土地,分區給予不同的容積率,有了容積的管控,就能掌握這個地區的建築物分布和人口密度,我們的生活空間才不會太擁擠。那在都市計畫法的管理之下,我們的城市空間應該整齊、舒適才對,但事實並非如此。

原來,除了法定容積之外,增加容積的方法,還有很多種。其中一種是容積移轉,最早是用在私人產權的歷史建物上,為了補償甲地不能改建的損失,而給予容積,但基本上不會改變這個地區的容積量,所以影響不是太明顯。但是幾年後,政府把公園綠地、道路用地等等的公共設施地主,也納入提供容積做為補償的條件,學者擔憂,這些公設用地,原本在都市規劃中就沒有計算容積量,現在突然多了這些容積,將會影響都市計畫的整體規劃。

2009年1月,立法院更進一步修法,通過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之一條修正案增加可『折繳代金』四個字,意思就是說,未來建商可以選擇用付錢的方式,來購買容積。有了容積之後,建商就能把房子蓋得更高。

這條法案的通過,更讓人擔心,相關的計價方式都尚未清楚,怎樣的估算才是合理,還有很多討論的空間,再加上,出售之後,原本引進容積移轉的原意,是否就會遭到扭曲?反倒無法保存下歷史建物。地方政府收了這筆錢之後,又該如何確保,會用在保存歷史建物,或是公共設施保留地上?

在一座城市增加容積的方式,除了容積移轉之外,建商還可以申請容積獎勵,增加建築物的高度,像是提供開放空間或停車位給大眾使用,政府就補貼建商容積,但讓許多人質疑的是,部份建商獲得獎勵後,卻沒有開放出來,等於是白白送給建商容積,建商事後也沒有處罰,引發不少爭議。

但拿容積當作推動政策的獎品,對財政困窘的政府來說,是很誘人的工具,政府為了促進節能減碳,有意把綠建築也納入容積獎勵的一環,但綠建築的學者林憲德卻認為,這樣的做法根本與綠建築的精神背道而馳。他表示,綠建築的精神在於減少環境負擔,但容積率就等於多蓋房子,耗費很多建材和能源。

不管是容積移轉或是容積獎勵,令人擔心的是,原本受容積管控的地區,一下子湧入大量人潮,公共設施來不及興建、道路來不及拓寬,民眾的居住品質日漸低落,消防安全也堪憂。這樣的情況在台北捷運沿線更為明顯,在捷運周邊一下子興建大量的房屋,除了讓當地造成交通混亂,部分窄小的巷弄更有消防疑慮。

不可否認,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市,土地的取得越來越困難,大家都想湧入地段好、生活機能佳的地區,建商衡量成本划算的話,也都會想盡辦法增加容積,以創造更大的利潤。但是面對這些零碎化的更新,OURS呼籲政府要做通盤檢討,才能做好總量的容積管制。

生活在城市,我們都希望,能擁有良好的空間環境,而我們能不能先從安心的居住在這座城市作為開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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