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在現場】台中豐原儲能場申設溝通會議|2026.04.13

採訪報導
設置鋰電池儲能場的現場

盛日儲能科技2023年規劃在台中豐原翁社里的甲種工業用地,設置108個電池櫃,總功率達100MW(百萬瓦) 的大型儲能場,由於案場位置鄰近住宅密集區,在地居民憂心會影響居住安全,多次發起陳抗行動。

4月13日由立委陳清龍召開申設溝通會議,邀集業者及內政部國土署、經濟部能源署、台中市都發局、台中市經發局、台中市消防局與當地民眾進行溝通。 ​

4月13日由立委陳清龍召開儲能場申設溝通會議。

​居民憂居住安全,反對儲能場設置

反對民眾在溝通會議召開前辦理記者會,高聲喊「違法施工先復原」,翁社里里民表示去年(2025)能源署的公文,就已經證實盛日科技是違法施工,應該先將能源案場停工回復原狀,並呼籲主管機關要修訂現行的儲能場設施規範,來保障人民權益。

環境保障權基金會羅芳晨律師說明,按照《電業登記規則》,設置併網型的儲能設施,在施工前必須要先取得同意備案文件。廠商不能切割施工,必須要通過審查才可以施工。

居民高聲喊「違法施工先復原」 。

溝通會議剛開始,雙方就吵成一團,情況一度混亂。翁社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張金池表示,經濟部能源署在去年12月30日會勘後,說明這起案場尚未申請,也未核發電業執照,不可施工。立委也要求業者必須要將案場恢復原狀,為什麼已經過三個多月,案場仍不斷施工,幾乎都要完成了,令居民憤怒。

業者認開發未違法,符合相關法規

儲能業者回應,案場開發橫跨電業法修法前後,能源署去年會勘後,並無認定違法施工。此外,截至今日能源署認定,儲能場仍屬於未施工未接電狀態,現場僅有基礎工程,並沒有鋪設電線或管線,也沒有違法施工情形。

依照內政部消防署《提升儲能系統消防安全管理指引》規定,併網型儲能系統與住宅的安全距離要在三十公尺以上,並設置防火牆或同等性能的防火設備、自動灑水或水霧等滅火設備。

規劃中的儲能場的空拍畫面。

​主管機關表示需取得民眾同意書才准予設置

​住家距離規劃的儲能場不到距離40公尺的涂先生則認為,廠商雖說會依法蓋防火牆,但他很擔心如此大規模的儲能場,萬一發生鋰電池爆炸風險,沒有足夠的消防措施,只能讓它燒,加上附近有翁子國小、幼兒園,人口密度高,防火牆根本無法防止毒氣散逸,附近6公里內的地區都會受影響,希望儲能場直接撤案,移到其他地方。

當地居民游小姐表示,希望儲能場顧慮大家的居住安全,盡快退出,家中還有高齡長輩逃跑不易,認為儲能場選址錯誤,設置地點應該要在人煙稀少的地方。

民眾舉著反對標語,表達立場。

翁社里里長吳安修質疑,「能源署要求業者取得當地居民同意,否則不會同意備案,也不會同意設置,並要求業者持續溝通。然而,雙方都已經溝通好幾次了,當地居民的意見就是不同意,要求能源署退回申請案。」

能源署夏峪泉組長表示,這起案件依法行政,關於業者要同意備查案件的資料並未備齊,所以已在1月退回要求廠商補件,目前也跟廠商表明這起案件,若無法取得民眾同意也無法設置。

現場民眾出示能源署回函公文以及協調會紀錄。

有民眾質問,能源署是否應設定時限,若時限內未補件完成,就要撤銷廠商的申請案件,能源署表示,目前法規尚未明文限制廠商補件時限,已收到現場居民反對的心聲,會審慎評估。

台中市經發局公用事業科科長王肇強表示,今天溝通會結論提到,經濟部能源署已經要求業者要繳交地方居民的同意書,否則不會核准設置。台中市政府也已經在1月22日發函給中央主管機關能源署,請尊重地方民意,未獲居民共識前,不要同意備案。至於居民認為現場有違法建物施工的情況,也會由都發局再擇日進行認定是否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