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埤頭這間倉庫裡,一千多個的鐵桶,層層堆疊,濃濃化學味瀰漫在空氣中。屋主吳女士,當初出租倉庫想賺點租金,想不到卻被棄置桶裝廢液。經過彰化縣環保局化驗,燃點低於60度,屬於有害事業廢棄物。堆置這些桶裝廢液的行為人謝傳中,以人頭租用倉庫,違法堆置廢棄物,目前正被通緝中。吳女士說,謝傳中當時說要當倉庫,而且說人會住在這裡,她想,既然人住在這裡,應該沒有什麼問題。
吳女士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在她之前,謝傳中已經在雲林斗六犯案。屋主陳先生表示,謝傳中租屋時說要做合法生意,堆積一些貨物做買賣,想不到才短短三天,就被堆了70個大桶和40幾個鐵桶。後來因為鄰居抗議味道難聞,他不想再出租,要求謝傳中把東西搬走,從此就聯絡不到人。
無獨有偶,在嘉義大林和水上,也發現同樣手法犯案的集團,兩千多個鐵桶擠滿整個倉庫,當初承租人說要做有機肥料,屋主新蓋的倉庫第一次出租,想不到才一天就變成這樣。屋主兒子張先生表示,他們出租房子沒想那麼多,哪知有這種惡劣的人,要賺這種黑心錢。這個集團在嘉義三個地方,堆了4200多桶廢溶劑,幸好嘉義地檢署結合環保與警察單位,偵破此案,將不法之徒繩之以法。
回到彰化,現場鐵桶有的凸起,一副快被撐破的樣子,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長賴健榮表示,這種鐵桶很危險,裡頭的氣體已經沖出來,很容易裂開,桶子裡的廢棄物有廢溶劑和油泥。他說明,使用有機溶劑的產業很廣,電子業的產出量就相當大,它不只燃點低,揮發出來的氣體也會危害人體,輕者可能頭昏嘔吐,嚴重的會影響呼吸、神經系統等等,毒性很高。
而廢油泥許多則來自金屬表面處理業,裡頭含大量重金屬。現場還發現儲存廢酸液、廢鹼液的大型黑色塑膠儲槽。賴健榮表示,廢酸液或廢鹼液通常以槽車運送,業者收來之後,就灌進大型儲存桶,犯罪模式有兩種,一種可能埋管線直接排入水體,另一種就是用小貨車分裝,再運出去外面倒。
廢溶劑危害案例,最知名的就是發生在2000年7月的旗山溪事件,當時昇利化工接了長興化工的廢溶劑,到處亂倒,一部分倒進了旗山溪,影響兩百萬人的飲用水,大高雄地區因此停水六天。去年,台南市也破獲了違法偷埋有機溶劑的惡劣行徑,怪手把五百多桶廢溶劑埋到土裡,幸好被環保機關逮到,避免了一場土壤與地下水的污染浩劫。
嘉義偵破的案子裡,犯罪集團坦承,已經把部分廢溶劑和廢酸鹼,傾倒在環境中。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長賴健榮表示,不管是租用廠房或放在農地,通常是暫時放置,再運到外面偷倒。
廢溶劑處理的利益龐大,引人覬覦,一般廢溶劑的處理費用,每噸要兩千到四千,有害的則要上萬元。有些廢溶劑有再利用價值,經過蒸餾設施,可以分離出甲醇、異丙酮、丙酮、丁酮,但最後還是會產生泥狀廢棄物,污泥處理費每噸要五千到一萬多元。
在彰化、雲林和嘉義,就發現不少廢溶劑污泥沒有依法處理。環保署督察總隊長陳咸亨表示,污泥如果熱值很高,可以拿到焚化廠燒,如果沒有燃燒價值,就必須送到最終處置場處理。廢油則可以透過蒸餾設施,油水分離,分離出有價值的樹脂、溶劑與重油,但之後產生的廢油泥,則會含有大量重金屬。
政府到底怎麼管廢棄物,第一個途徑,是走環保署主管的處理業者這條路,企業產出廢棄物後,必須交由業者清運,送到處理機構,再到最終處置機構,四者都必須上網申報,而且載運車輛要加裝GPS衛星定位系統,還要有三聯單,確保廢棄物有妥善處理,這套系統管了有良心的業者,但就是有人會鑽漏洞,大賺黑心錢。
嘉義地檢署破獲的違法集團,處理業者也在名單之中。環保署督察總隊長陳咸亨認為,問題在於申報不實、以多報少,一部分拿去丟棄以節省龐大的處理費用。陳咸亨建議,申報不實的部分必須加強勾稽。另外處理過程中,是不是要全程錄影,也建議廢管處做管制面的修訂。
此外,廢溶劑在環保署管理下,是廢棄物,但如果依照廢清法,走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的管道,就變成產品,管轄權在經濟部,但同樣必須遵守環保署的申報機制。嘉義地檢署偵破的案件中,再利用機構也上榜,兩家都位在彰化縣。彰化縣環保局主秘江培根表示,當廢溶劑申請再利用變成了產品,運輸車輛就不會裝GPS,這部分比較令人擔心,因為不用受申報和運送管理的監督,很難確認他是否有處理,還是違法棄置。
再利用機構的稽查管理,是一大漏洞,雖然環保署清楚問題所在,卻也難以著力,因為它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環保署廢管處長吳天基表示,業者根據經濟部再利用管理辦法,進行再利用,後端產生問題,該誰去查?在一般社會大眾的認知裡,這都是環保單位的事情。其實環保單位對源頭的經濟單位,沒辦法做要求。
環保署寄望未來環境資源部成立後,能將廢棄物管理的事權統一。目前也已經邀集經濟部補強管理缺漏。然而徒法不足以自省,唯有嚴懲不法之徒,追究其不法所得,才能起嚇阻作用。
嘉義大林和水上的棄置案件,已經追查到禍首,應該可以圓滿解決,但彰化和雲林的地主,還在等待檢調與環保單位幫他們伸張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