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到1945 年間,日本人從阿里山、太平山、八仙山三大林場,砍伐了34萬6000多公頃的森林,取走1257萬9000多立方公尺的材積。1945年到1991年,我們的政府砍伐了35萬5000多公頃,取走大約 4395萬9000餘立方公尺的材積。(數據來源:林務局)
大範圍失去森林,每逢颱風豪雨,就會有土石流湧現,終於在1991年,政府宣布禁伐。然而短短八十年間,我們已經失去70多萬公頃的檜木森林。
在懂得保護之前,檜木曾經默默守護著我們,北台灣一片森林護持著陡峭坡地,守住水土,是難得一見的千年純林。這裡是泰雅族人心中的傳奇,千年巨木群聚。他們說這裡是扁柏神殿,生與死,以最自然的樣貌存在著。
神殿,是該被敬畏的。在這裡,人與檜木之間,曾經只有誠心祈求,泰雅族人會拿取檜木的小片樹皮,來做屋頂。對他們來說,巨木宛如神靈,不能砍伐,多年以後,當森林中不再只有泰雅族人的足跡,被取走的,不再只是樹皮。
森林收歸國有,巨木由林務局負責管理,當年伐木後殘存的樹頭、風倒木與線條奇美的樹瘤,卻不斷從森林中被偷走,盜伐擋不住。檜木被盜伐者當成提款機,他們不只偷走木材,也偷走巨木的生態價值,這裡原本可以是小樹苗的床,野生動物的家,保護大地的安定。
這樣的事情,每天都發生,只是不一定被發現。全台巡山員不到八百位,平均年齡超過五十歲,巡護範圍每人至少1800公頃,加上沒有執法權,單兵對集團,往往防不勝防。
而近年因為中國市場大開,檜木需求越來越高,查獲的盜伐事件,從2005年的74起,暴增到2014年的235起,罰則輕,是另一項止不住盜伐的原因。
今年4月20日,森林法修法,加重山老鼠的刑責與罰金,竊取珍貴木,最高可判十年半,併科贓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金。銷贓集團也從刑法改為由森林法處斷,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還增加了窩裡反條款,希望能增加破獲機率。
位在台七甲線上的南山村,是個緊鄰檜木森林的部落。這裡有條居民親手修築的神木步道,十多年來,他們把這裡視為發展生態旅遊的機會。順著稜線一路向上,風聲、鳥鳴聲、腳步聲,架在大樹上的鞦韆,盪出孩子的笑聲。
除了歡笑,森林能給予的還更多。什麼能拿?什麼不能拿?拿多少?怎麼拿?世居的泰雅族人,在穿越山林的同時,淬鍊出人與森林資源共處的智慧,型塑了一套規範,稱為GAGA,但不是所有泰雅族人都謹守這套規範。
2012年,不法份子為了盜取樹瘤,砍倒了神木步道上的四棵千年巨木,來自司馬庫斯部落的泰雅族人,成了盜伐集團的一份子,傷害的不止巨木,還有兩個部落的和平,和居民發展生態旅遊的夢。兩個部落在思源啞口舉行和解儀式,透過血祭平息衝突,而南山村居民也成立了巡守隊,誓言保護山林。
這起事件,最後起訴山老鼠集團十五人,主嫌、同夥、收贓業者,還有涉案的員警與森林警察,都受到法律制裁。然而當年被砍倒的樹,卻成了永遠的遺憾。
三年多過去,當年與林務局合作成立的巡守隊,因為無法達成共識,沒有建立明確的運作模式。現在因為步道也是部落的引水路,由居民自行巡護。不過每當盜伐發生,「共管」的聲音就會浮出。
共管,對部落來說,不只是資源的守護,也想找回實踐傳統山林智慧的權利,期待與政府打造平等的夥伴關係。針對權利,責任與利益,透過協商建立合作機制。
然而歷年的盜伐事件,有原住民涉案,也有政府人員與集團勾結,雙方互不信任,林務局與部落之間如何合作,目前還在協商階段。
當共管涉及主權問題,實現還遙遙無期,保護珍貴林木卻不能等。目前林務局與十六個社區,透過社區林業的機制,成立了一些部落巡守隊,其中台東的利嘉社區,是運作最順利的隊伍。
沿著利嘉林道上山巡邏,這條林道貫穿利嘉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林相是亞熱帶闊葉森林,潮濕多霧,還保有豐富的生態系統。巡守隊伍由二十多位居民組成,他們想保護的是市場上另一項搶手貨,牛樟。
盜伐者取走牛樟,有的用來培育牛樟菇,有的用來做工藝品,巡護路上的大樹被砍到體無完膚,有的已經看不出曾經是棵樹,這條路上唯一活著的牛樟,身上被盜伐者開了一個大窗戶。
根據台東林管處統計,利嘉林道查獲的盜伐事件,2011年有十一起,到了2014年減少為三起,居民協助巡護,加上在林道設置了柵欄,確實有幫助。
盜伐,是森林產物被偷走的主要問題,而八八風災後,開放民眾合法撿拾漂流木,也成為另一個管理上的難題。內湖的漂流木事件,暴露了管理上的漏洞,林務局希望透過修法,不再開放民眾撿拾貴重木。
其實不論是漂流木或查緝到的贓木,都是由政府標售,金額繳入國庫。2009年到2014年,光是漂流木標售金額,就高達二億六千多萬元。當檜木可以合法買賣,業者就可能以合法掩護非法,尤其製成成品後,來源難以追蹤,若買賣不停止,永遠都會有新的傷害。
雖然森林由國家來管理,但守護森林其實是每個人的責任,不管住得近或遠,我們都是巨木的鄰居,保護樹,不能單靠林務局或在地居民,每個人都有力量協助終止盜木,拒絕購買,就是保護巨木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