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選舉次數頻繁,選舉一到,各候選人為求勝選,在大大小小的街頭、安全島、天橋,甚至是樹上,都插滿了五花八門的選舉旗,無所不在的旗幟,展示著候選人的雄厚財力。
選舉期間,選舉費用與物品都大量消耗,例如大量的傳單、看板、布條、標語不僅破壞都市景觀,更增加社會成本。宣傳車輛也可能因為分貝太大,而影響生活品質,競選總部、辦公室的大量耗電耗能更浪費有限的資源,募款餐會更產生大量的廚餘,缺乏有機利用。
根據選罷法規定,候選人懸掛或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廣告物,不得妨礙公共安全或交通秩序,並且應該在投票日後七天內,自行清除。但一波一波愈來愈低的景氣,似乎沒有改變浪費的選舉文化,反而又創造了另一種「台灣『旗』淹腳目」的奇蹟。
民間環保團體為了避免這樣浪費的選舉文化,發起了符合經濟效益又兼顧環保的「環保選舉運動」,並邀請立委候選人簽署「自律公約」。希望除了減少源頭的浪費之外,還可將選舉旗做為其他用途,不僅保護市容,更保護環境避免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