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泥新城山礦場今日(2/3)在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補辦環評說明會。新城山礦區從1974年開始營運,早於環評法通過的1994年,因此過去從未辦理環評。2023年礦業法修正案通過,要求面積達2公頃且年產量超過5萬噸的礦場,需於三年內補做環評,新城山礦場是依法需補做環評的首例個案。
2024年0403花蓮強震之後,亞泥新城山礦場南側與北邊鄰近的邊坡出現土石崩塌,去年6月更發生爆破不當,導致落石噴飛,擊中民宅屋頂的事件,對礦下部落安全造成威脅。因此在今日說明會中,許多族人仍表達對居住安全的擔憂,並強調安全監測以及礦場現勘,應有部落代表參與。
新城山礦場是露天階段式開採法,採掘高度最低點為135公尺,未來將下降至海拔 120 公尺,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專員劉思怡指出,根據亞泥的資料,新城山礦區依據環說書核定開採範圍剩餘可採量為2400萬噸,以一年平均400萬噸計算,約6年就會開採完畢,應該現在就要提出關礦時程與計畫,並讓部落參與。
亞泥花蓮廠首席副廠長陳志賢表示,關礦計畫在一開始申請採礦時就已提出,另外,開採時程受國內水泥需求以及循環粒料使用等因素影響,實際開採時間應該會更長。
另外根據亞泥租用原住民保留地真相調查報告,應儘速推動原住民土地權利回復,但富世村長張文盛表示,目前取得土地所有權的地主只占少數。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總幹事鄭文泉表示,地主要申請土地權利回復,必須簽結切結書同意承租給亞泥,這樣的要求並不合理。
亞泥新城山礦區開採超過50年,未來周遭聚落仍面臨安全問題、關礦後的土地回復與轉型等等議題,有待部落持續的參與與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