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14日,在柬埔寨第二大城市西哈努克市郊區,擱置了一批來自台灣的有害事業廢棄物,並傳出工人疑似受到污染死亡。
當地居民開始出現不適症狀與恐慌,上千人逃往金邊,並爆發西哈努克市的第一次示威與暴動。最後柬埔寨政府確認,這批外觀看似水泥塊的廢棄物,是含有高濃度的汞汙泥。
為什麼柬埔寨成為國際廢棄物的出口?台灣的汞汙泥,為什麼會出現在柬埔寨?這與柬埔寨的歷史背景有關。13世紀,柬埔寨的「高棉帝國」在東南亞稱霸,吳哥窟也是那時留下的輝煌建築。19世紀,柬埔寨成為法國殖民地,貿易一度繁榮;1953年,柬埔寨脫離殖民,成為獨立國家。
但在1975年至1979年間,共產黨的赤柬政權上台,國家變成殺戮戰場,四分之一人口死於政治整肅。這場浩劫摧毀了國家的經濟與社會根基,也讓柬埔寨淪為20世紀末全球最貧窮的國家之一。
窮困使柬埔寨對外資敞開大門,除了援助與投資,也包括污染。已開發國家紛紛將有害廢棄物傾倒到這片土地。對許多柬埔寨孩子來說,垃圾堆就是成長的日常。
台灣汞汙泥為何跑去柬埔寨?
早期 PVC 塑膠製程會產生汞汙泥,依照法規,汞汙泥必須做固化處理後進行掩埋。一旦隨意棄置,重金屬汞進入農田或水源,再經由食物鏈進入人體,會造成神經系統的病變,導致四肢麻木、抽抖、走路不穩、視覺聽覺傷害、說話困難。
台塑委託運泰公司處理汞汙泥,運泰公司卻以「建築水泥廢料」的名義,將汞汙泥申請輸出到柬埔寨。聯合國曾委託日本對這些廢棄物樣本進行檢測,顯示總含汞量高達3984ppm。台灣環保署也做了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檢測土壤釋出的汞濃度有0.284ppm,已經超過了台灣及美國的安全標準0.2ppm。
然而,台塑對這個結果表示不服,認為樣本的代表性有瑕疵,故親自帶立委與環保署官員赴柬埔寨查驗。雖然現場廢棄物混雜,但確定其中包含台塑產出的 3000 噸汞汙泥,此舉更違反《巴塞爾公約》有害事業廢棄物應儘量在本國處理的精神。在此事件後,台灣被國際媒體大篇幅報導,更背上「輸出有害廢棄物的國家」的惡名。
之後,台塑不得不出面善後,原本想將汞汙泥送美國處理,卻遭當地環保人士抗議。汞汙泥在海上漂泊,在1999年4月被迫運回台灣,2006年運回高雄仁武廠進行熱處理,直到 2002 年才全部處理完成。
台灣的非法廢棄物棄置場
柬埔寨汞汙泥事件後,也讓台灣內部有害事業廢棄物的處理浮出檯面。1999 年,全台非法棄置場被接連揭露,其中屏東赤山巖埋藏3萬8千噸的重金屬汙泥、8千多噸的汞汙泥,來源同樣與台塑、運泰公司有關。
早在2000年,屏東縣政府就要求台塑與運泰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清理赤山巖的汞汙泥,但兩家公司都沒有行動。縣政府遂委託工研院代為清理,並要求台塑支付費用,台塑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這場官司直到2003年達成和解,環保署花9000萬元,將汞汙泥運回高雄仁武廠進行熱處理。
這一結果讓許多人感到震驚,被批評台塑作為加害者,最後竟拿國家補貼收尾;也讓環保團體十分灰心,質疑環保署漠視監察院的調查結果,以私下和解支付清理費用。
根據監察院2001年的調查報告指出,運泰公司於1996年9月,以三天兩夜的時間清運台塑仁武廠的汞汙泥共10,754公噸,其中未經處理的汞汙泥7061公噸,並從1997年初將該批未經處理汞汙泥7061公噸違法棄置在屏東縣新園鄉赤山巖場址。換言之,赤山巖的汞汙泥確實源自台塑。
而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認為,台塑已依照當時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委託合法業者處理,因此對運泰公司的棄置行為不負連帶責任。這樣的判決引發社會廣泛質疑,也凸顯法律漏洞。
這起事件最終促成了《廢棄物清理法》的修法。新法明確規定,即使事業機構已將廢棄物委託他人處理,仍需對廢棄物清理及環境改善負連帶責任,不再能以「委託他人處理」推卸責任;同時也增加罰則,不僅有罰金,還增加刑事責任,以確保污染事件能被有效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