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不住的漁網│海中漂流成生態殺手

採訪/撰稿 錢志偉
攝影 許中熹 顏子惟 柯金源,剪輯 許中熹

海洋保育署統計,2019年清理海底垃圾,有六成是廢棄漁網、漁具,可能導致魚群、鯨豚、海龜纏繞死亡。漁業署已經在8月31日預告「刺網漁業漁具標示措施」草案,有半年宣導期,2021年7月將強制執行。

「動手愛台灣」公益團體定期在東北角海岸舉辦淨灘活動,「廢棄漁網讓志工很頭大」,召集人陳信助指出,在金山曾有一場淨灘活動,他們共清出3,100公斤的垃圾,廢漁網就占了 2,100公斤。風浪把廢棄漁網打上岸後,沿岸的礁岩和消波塊,被一圈圈漁網纏繞,「颱風來了也帶不走」。泡水的廢漁網重量尤其驚人,經常要四十個壯漢才拖得動。

風浪打上岸的漁網難清除,水下的覆網清除更耗工,纏繞在海底礁石的網繩,盤根錯節,有的還夾帶鉛條,而且這些漁網分布的位置,往往都有一定深度,清除志工在水下作業時,特別耗費空氣,必須時時注意氣瓶剩餘量的管理,才能順利達成任務。

海中鬼網 廢棄漁網成殺手

海保署漁業廢棄物圖鑑計畫顧問顏寧特別指出,一件數百公尺長的漁網,一旦落海,會與礁石糾結,張織成一面「海中鬼網」,魚群不小心卡在上面,會發出氣味,吸引其他魚群或海中生物「上網」,毫不留情地在海裡繼續捕魚,纏繞鯨豚,覆蓋珊瑚,危害海洋。

漁業署副署長王正芳分析,漁網落海原因可歸納為惡劣天候、船舶行駛衝撞破損,以及漁具與礁石纏繞,「漁民不會故意把網丟掉,那是用錢買來的。」而這類海洋廢棄物,因為毀損加上泡海水變質,很難回收再利用,成為環保隱憂。

各地環保艦隊 清除海漂垃圾

廢棄漁網與漁具傷害環境和生態,中央與地方合作,在各漁業縣市組織「環保艦隊」,將漁船作業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棄物,加以分類攜岸回收,也協助清除港邊沿岸的海漂垃圾。漁業署也陸續在全國一、二類漁港,設置海洋廢棄物暫置區,便利漁船將海上廢棄物帶回港後,有地方暫置,以利後續做分類處理。

桃園市環保局海岸管理工程處,更已向海洋保育署爭取到經費,希望10月開始與當地的漁會合作,推動廢棄漁網收購獎勵制度,從源頭攔截廢棄漁網,避免海洋生物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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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回應國際漁具的管理趨勢,漁業署也擬推動「刺網實名標示」與「遺失通報」兩項新制。

刺網實名制和遺失通報  減少廢棄漁網雙利器

漁業署漁船科科長邱宜賢指出,刺網實名標示將要求漁民,在漁網的浮球及間隔50公尺的浮子上,必須標示漁船編號。如果在海上作業,漁具因為任何原因無法回收,就要主動通報政府機關,漁民可免責,若不通報被發現,將裁罰3到15萬元,目前為宣導期,2021年7月將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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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廢漁網的環境議題,政府與民間聯手,從預防、減緩、復原三管齊下,希望透過觀念改變,加上實際行動,讓漁業經營、海洋環境獲得改善,也讓漁船安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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