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豐電廠超過三年才動工,於是被勒令停工,環保署要求必須做環差,世豐公司還為此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為什麼已經要做環差,世豐公司還能動工,現行的監督機制出了什麼問題。
一般開發案通過環評,經主管機關核定後三年內,如果沒有動工,依環評法,必須做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及對策影響報告,像經濟部水利署在雲林開發湖山水庫,是在即將屆滿三年時,罔顧環評法規定開工前需送環境影響報告書給環保署核定,就強行動工,知法犯法,環保署只是罰款了事,卻不判定動工無效,水利署卻免除做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及對策影響報告,因為經過九二一,湖山水庫能否通過環差,就充滿變數。
世豐公司從民國九十四年三月,開挖四個隧道,土石隨意棄置在山坡、河岸,預拌混凝土廠也違法設置,被花蓮縣環保局依環評法處以六十萬元的罰款,並勒令停工,世豐公司不服,正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當地居民擔心,世豐公司攔取水源發電,他們農田灌溉怎麼辦?下游民眾也擔心,養殖用水哪裡來?電廠設置剝奪了他們用水的權利,一家人生計就靠這水田,85歲的老人家說,這等於是把他掐死...
側記
居民土地租給世豐公司,只簽了土地使用的同意書,收了半年的租金,到現在世豐公司也不理人,怎麼把土地收回,地主也不知道。有居民表示,他是喝醉了,手被拉去蓋印章。不只如此,有些地主不同意世豐公司使用他的土地,也沒簽定合約,世豐公司還是強行使用,他們覺得這公司很可惡。
原住民保留地使用,必須經過鄉公所核定,送到原民會通過後,才能承租使用,世豐公司程序才走到鄉公所,卻已經大興土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