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團體來到環境部前,拉起「科學園區需地暴增3倍,3000公頃要圈在哪裡?」布條,抗議國科會大面積擴增科學園區用地,表達台灣是否真的需要這麼多科學園區?環團擔憂大幅開發有可能毀掉優質農地,並且帶來污染,也罔顧國土計畫,違背國土計畫法功能分區的規劃。

針對科學園區的用地需求,國科會最初提出,在原有4440公頃之外,至2030年將再新設600公頃,此案並於2018年通過政策環評。隔年進行第一次修正,用地需求增加至2023年新設1000公頃,今年(2025)又再度提出第二次修正,改為2050年用地需求達3000公頃。
國科會表示主要為因應國際政經情勢,配合產業發展需求,要讓廠商根留台灣,而提前布局2050年的科學園區用地需求,經了解目前廠商潛在需求,原規劃已不足以因應,由於與之前提送的政策評估說明書用地需求內容差異極大,因此環境部5月21日召開專案小組意見徵詢會議。
會議一開始,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就先抗議這次專案小組審查,民眾無法全程在現場旁聽,是公民參與倒退嚕。質疑國科會這次提出的版本是否辦過公聽會?表示之前的版本曾經辦理過北中南的公聽會,這次民眾卻只能到環境部來發言,民眾無法在政策環評的形成階段就發聲。針對科學園區需地面積大幅擴張,他從報告中看不到充分的科學評估和產業分析,認為罔顧國土計畫的功能分區,而新設科學園區所增加的污染、水電需求,也缺乏明確評估。對於未來進駐廠商,國科會也只要求10%的再生能源,痛批國科會不長進。

彰化環盟研究員林政翰則提出,國科會提出的用地評估說明理由過於空泛,形同草率地替廠商圈地。他舉例彰化的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強徵民地開發,國科會在報告中寫的二林園區出租率有五成,實際上指的是第一期,若是加上第二期只有二成六。強烈反對毫無根據,大量新設的科學園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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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石虎保育協會棲地保育專員陳祺忠表達,台積電外移、AI產業都有明確落腳處,說明根本就沒有這麼多的用地需求,上次評估到2036年用地需求,過了五年,國科會卻推估到2050年,刻意將時間加長,認為是為了不想準確預估科學園區的用地需求,而是藉科學園區的名目來炒地皮,質疑是科學園區還是炒地園區?
看守台灣協會執行長謝和霖提問,國科會估計需要3000公頃的土地是如何推估而來的?若有推估的依據,為何無法推估出因此增加的用水、用電、空污、水污與廢棄物有多少?現行的科學園區已經造成用水、用電的緊繃,未來科學園區開發應該要不增加現行的工業用水、 用電、空污、水污、廢棄物總量的情況下來發展,並以使用老舊工業區或科學園區用地為主,不要去搶農業用地,造成糧食問題,不應該再增加污染物總量,造成環境負擔。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員洪碩辰表示,無法想像,目前的科學園區開發面積已有4400公頃,還要再增加一半的話,這麼大量的科學園區,產生的用水、用電、土地需求和廢棄物又有多少?
會議中,環評委員也指出國科會身為國家最高研究單位,所寫的報告卻多處有問題,包含國科會未能明確提出用地需求的基準,一下子就劃到2050年,3000公頃是如何分階段開發的?都沒有具體說明。若以五年為一個週期的話,一期有多少公頃的開發面積?認為應該清楚寫明需求用途跟盤點各地園區用地,另外,現在地方政府和其他部會也都有開設科學園區,需要整體來看待以及對周邊的衝擊。
環評委員也批評,現有的對策以及未來因應對策,層次過低,未見到該有的格局。對於政府2050淨零路徑規劃為何?又要如何做到與自然生態共生?要跟上國際趨勢,對零廢棄的目標做出承諾,應該要求將來廠商進駐時需自帶電力等。目前提出的再生水回收比例只有85-86%,還僅限製程用水,國科會在政策環評上應該要有更前瞻性的規劃。提出的對策也應優於現有法規要求,才能獲得大家認同。
其他像是既有污染物的排放總量,新設園區後是否會有所增加?新設園區對新興污染物又有什麼預防措施?在報告中都沒有說明。報告提到的空污抵換作為應該是最後沒有辦法時才使用,應先考量有什麼實體減量作為?
有環評委員認為政策環評的位階較高,建議提案單位要詳細說明這塊土地原本是做什麼用途?當開發成科學園區之後,會對原來的土地使用造成怎樣的衝擊?這樣才能得知是否有什麼減輕的措施?以及開發面積的增加或減少的影響是什麼?另外,還有環評委員提到,在國科會的評估報告中,也欠缺對新設園區的用水、用電量的預估。
國科會則強調不會帶頭違法,園區的新設擴建,都會按照開發程序來進行,空氣污染物不會超過「既有園區核定環評排放總量」,未來會鼓勵廠商採用BACT(最佳可行控制技術)以減少污染,提高新興能源使用、資源循環利用、節能減碳等作為。
最後專案小組會彙整徵詢意見後,經委員確認,再提交環評大會進行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