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清灣,位在蘭嶼東方,是蘭嶼最美麗的灣澳,東清部落獨享這片美景。夏季是蘭嶼觀光旺季,觀光財是東清部落居民主要的經濟來源,但還有一件事比賺錢更重要,就是守護傳統領域-東清七號地。
東清七號地,族語叫mori,是種植地瓜的輪耕地,有五、六個家族使用這片土地,若是這個家族不繼續種,其他人可以承接繼續耕種。但是因為迎向東北季風,位處風口,耕作條件不是很理想,廢耕的土地越來越多,後來被林務局拿去做苗圃使用。林務局離開後,這片土地少有農耕,逐漸恢復成一片雜木林。
在三月間,部落居民發現土地遭開挖後,便制止怪手施工,一開始說是要堆土石,但開挖事件一再發生後,才知道是要蓋混凝土預拌廠,現場卻連個告示牌也沒有。為了宣示主權、捍衛傳統領域,東清居民在土地上種了芋頭、地瓜,卻遭到怪手輾過。
黃信義的家族,是東清七號地使用者之一,他的水芋田就鄰近預拌廠。芋頭是蘭嶼的主食,只要努力耕作,土地就可以養活一家人,他擔心如果預拌廠設下去,灰塵覆蓋在芋頭上,會影響收成。
自從得知東清七號地要蓋預拌廠,居民五次阻止怪手動工,也不斷向鄉公所表達反對意見,部落會議也通過反對設置預拌廠的決議,但並沒有影響政府的決定。
蘭嶼鄉長江多利表示,預拌廠是為了去年天秤颱風的災後重建工程而設,屬於暫時性設施,工程結束便會拆除復原,有鑒於蘭嶼沒有合法的預拌廠,為確保公共工程品質,公共工程委員會希望用合法的料源,於是以工地型臨時預拌廠來設置,選擇東清七號地的原因,一方面這是國有地,而且沒有居民種植作物,離聚落有一公里遠,衝擊並不大,而且可以就近供應風災受創嚴重的,東清、野銀、郎島。
東清居民捍衛傳統領域,重建工程因此受阻,居民得到消息,政府將從台東調用警力,強制驅離民眾。6月20日,東清七號地自救會召開記者會,發言人張海嶼牧師強調,東清部落的傳統領域很小,只剩下這塊東清七號地,可以讓年輕人移居使用;此外,預拌廠若設置,重車在部落通行難免有安全疑慮,還有灰塵、噪音等問題。東清七號地自救會副主席謝來光則表示,蘭嶼生態豐富,但島嶼小、生態系統脆弱,預拌廠開發,將對當地環境造成傷害。
其實,東清是預拌廠的第二戰場,去年11月,原本要設在椰油,包商已經在海岸填土、堆置砂石,卻因為椰油人反對而蓋不成,轉戰東清。蘭嶼目前有三家預拌廠,全都設在椰油,距離砂石運輸的開元港並不遠,但沒有一家是合法的,包括新建的鄉公所在內,所有的公共建設,都來自這些違法預拌廠。
東清七號地自救會副主席謝來光認為,政府應該輔導既有的預拌廠合法化,若不接受輔導,就要求撤出蘭嶼,然後在那塊土地新蓋預拌廠,而不是再破壞一塊土地。鄉長江多利表示,鄉公所也曾要求既有預拌廠,要合法設置,但必須由廠商主動申請,鄉公所無法強迫。蘭嶼規模最大的振東預拌廠老闆洪允誠表示,振東預拌廠的土地是公有地,屬於原住民保留地,申請工廠操作許可時,第一關土地取得就不合法,他自己也很希望能合法。
蘭嶼是原住民鄉鎮,依法受到原住民基本法和原住民保留地管理辦法的保護和約束,在原住民保留地開發,必須經過土審會審議,但土審會決議,以東清部落居民的意見為主。蘭嶼鄉公所與台東縣政府則是引用財政部的「國有公用財產無償提供使用之原則」,認為可以排除原基法和原保地的限制。鄉長江多利表示,鄉公所不是租地給友達營造,只是因階段性任務,核准他使用一年兩個月。
6月20日,從早到晚,居民守在東清七號地,一直到晚上六點多,台東縣政府派員來協商,雙方對於是否適用原基法展開激烈爭辯。東清七號地自救會副主席謝來光表示,自救會寫信到內政部,內政府回信,認為臨時預拌廠設置地點,應是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事宜,是原民會權責,自救會希望先能釐清。
台東縣政府建設處科長賴旻炫表示,這是一個信箱回信,建設處已經向台東縣政府以正式公文確認不適用原基法,「我們還是有依法行政的義務和權力。」長達40幾分鐘的協調,雙方都有既定立場,協商宣告破局。張海嶼牧師說,「政府的意思就是要強制執,明天如果有什麼事情,責任台東縣政府負責。」
6月21日,海上浪滔洶湧,60名台東警力渡海而來,這是除了蘭嶼反核運動外,第一次調動如此大批的警力。東清部落耆老、青壯年、婦女、孩子,在怪手前面靜坐,佔據在東清七號地的入口,「我愛東清、依然美樂」「反對侵占、挖土機開走」高聲呼喊口號,傳遞內心的憤怒。
蘭嶼居民毫不妥協,難保不會有意外發生,檯面下其實有各方勢力介入協調,在緊繃的氣氛中,警方最後退了一步,避免了一場風雨,只以擴音器要求鄉親立刻離開工地,之後就列隊沒有進一步動作,象徵性的執行公務,再由鄉長向居民說明來收尾。
鄉長江多利向居民保證,天秤颱風工程完工後,預拌廠在兩個月內就會拆除復原,希望大家能為提升蘭嶼的生活水平著想,說完後便轉身離開,東清部落居民請鄉長留步,希望他聽聽居民的意見,但他並沒有留下。東清居民謝南海氣憤的表示:「天秤颱風災修沒有預拌廠就不能嗎?他是一鄉之長,我們尊重他,他有沒有尊重我們。」
接下來的星期一(2013/6/24),蘭嶼東清居民到台北開記者會,表示蘭嶼的問題必須提升到中央層級才能解決,立委林淑芬和段宜康要求,相關部會到場釐清爭議。原住民委員會土地管理處科長曹凱玲表示,東清七號地是原住民保留地,一定是傳統領域,適用原基法,也適用原住民保留地相關的任何法令,現在引用國產法相關規定,原民會已經告知台東縣政府,程序上一定有瑕疵。
東清七號地的撥用也涉及「區域計畫法」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理規則」第六條規定,有關於臨時性設施,依法公共工程委員會,必須徵得原住民保留地主管機關-原民會的同意,以及農牧用地主管機關-農委會的同意,但原民會表示,沒有被徵詢此事。立委林淑芬表示,違法的還是政府,從台東縣政府,到蘭嶼鄉公所。東清七號地自救會副主席謝來光要求,原民會應該立即撤銷預拌廠的開發案。原民會表示,將召集相關單位與東清居民討論此案。
隔天(2013/6/25),自救會到監察院陳情,認為台東縣政府、蘭嶼鄉公所有濫權、失職等情形,希望監察委員調查此案,輪值委員黃煌雄在居民陳述完意見後表示,看完資料會評估,是否立案調查。
預拌廠的設置,走國有地撥用這條路,看來是不通,而走原住民保留地這邊,也困難重重,東清七號地的難題該怎麼解,考驗政府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