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原本預計在6月26日清晨六點半,執行瑠公圳蔡家老宅的強制拆除作業,消息傳出後,許多團體及個人陸續前往蔡家聲援,並定在25日晚間舉辦守護蔡宅的晚會活動。不過事情在25日下午有了變化。
25日下午新北市政府人員到蔡宅張貼公文,公告蔡宅在文資審議期間依法列為「暫定古蹟」(暫定期間為六個月),後續將會依法辦理現勘及審議程序。起因是屋主賴碧珍在23日緊急提出建物稅籍證明,以建物所有權人身分向新北市文化局申請指定古蹟及登錄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台北地院收到新北市政府緊急來函,建物在審議期間視同古蹟不能拆除,因此原定的拆除日期予以取消。事情有了轉圜空間,不過,民間團體決定晚會照常舉辦,藉此讓外界能更多關注蔡宅居住權與文資的議題。

聲援團體認為暫定古蹟只能暫緩強拆,問題的根源未獲解決。長期關心徵收議題的政大地政系兼任教授徐世榮指出,根本問題在於,蔡宅興建時是日治時期的土地法令,而國民政府來台接收時,並未全面釐清土地權利的轉換,造成今日蔡宅雖已有四代人居住在近百年的房屋,卻無法優先承購土地所有權。而同為政大地政系的副教授戴秀雄則認為,除了文化資產的認定之外,新北市政府亦可藉由都市計畫,將蔡宅作為主要計畫的保存標的來指定,在新店快速變遷的當下,從日本時代留存至今的蔡宅,就是唯一見證瑠公圳與萬新鐵路變遷的地標。

關鍵點整理》關鍵一:文化資產
瑠公圳是見證大台北地區發展的古老水圳,但隨著城市開發,只剩下少數地區能看到原始圳道面貌,像是新店圳頭段。日治時期蔡金木在圳頭邊興建住宅,在當時水利會的口頭約定下,進行巡護圳頭的工作,而蔡宅後方就是連接萬華和新店的萬新鐵路,放置煤礦和相思木的堆置處。蔡家老宅是早年水岸常民建築和萬新鐵路的最佳見證。
如今萬新鐵道已不復見,新北市文史學會為保留逐漸消失的瑠公圳水利遺構和文化地景,屢次提出文資申請,2024年再次以瑠公圳圳頭段沿線包括蔡宅、瑠公圳圳頭段引水設施、抽水站、瑠公紀念大樓、萬善同歸塚、過水橋及親水公園步道等地,列入文化景觀。2025年6月24日新北市文化局發布新聞稿回應,『瑠公圳新店圳頭水岸地景』文化資產的提報,經過現勘及審議後,文資審議委員認為本案未具備登錄文化資產的法定標準,決議不予列冊追蹤。
關鍵點整理》關鍵二:居住正義
蔡家後人雖擁有房屋所有權,但土地被列為機關用地,屬於當時的瑠公農田水利姓親屬數度申購土地,卻被『以機關用地,歉難辦理』予以回絕,但瑠公水利會在2011年以『無人居住』為由,出售給建商,導致居民和建商纏訟多年依照《民法》第769條「時效取得地上權」的條件,屋主應有優先承購權。對於這次售地事件,監察院也作出調查報告,指出水利會有嚴重疏失。賴碧珍對居住權的適用聲請釋憲,目前憲法法庭尚未做出最終決定。

然而保留與開發未必只能對立。台灣人權促進會認為依照《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48條第3項第1款「私人捐建」規定,開發者若保留蔡宅並捐作公益使用,可獲得等量的容積獎勵,讓保留與開發有機會共贏。蔡家後人賴碧珍也認為老宅若能獲得保留,可以做為述說瑠公圳歷史的開放空間。
未來,能不能找出最終解決方案,才能讓這段圳邊老宅的歷史糾葛,得以撥雲見日....

1945年 | 由賴碧珍外公蔡金木所興建 |
1965年 | 賴碧珍家族申購土地,遭瑠公農田水利會拒絕 |
2011年 | 瑠公農田水利會把土地賣給建商 |
2013年 | 建商對賴碧珍提告,要求拆屋還地 |
2013年 | 建商申請把機關用地變更為商業用地 |
2019-2020年 | 三審定讞,賴碧珍敗訴 |
2021年7月 | 監察院調查報告認為瑠公農田水利會售地有疏失 |
2024年11月21日 | 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公告強制執行拆除,後暫緩 |
2025年6月26日 |
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公告強制執行拆除,後暫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