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擊 環境公害
發現 山海萬物之美
紀錄 人民的聲音
訴說 人與自然的故事
壹、短片徵件辦法
一、主題:環境相關議題。
二、長度:12-15分鐘。
三、規格:
1.原始拍攝規格必須HDV或HDV以上等級,適合電視
2.請在NTSC系統下剪輯,燒錄成DVD繳交(請確認一般電腦可播放)。
3.入選短片,需繳交原始未壓縮檔案及素材。請務必保留原始無片名、人名、字幕之剪輯檔,另外聲音請分軌處理(基本分軌要求 CH1-OS CH2-NS CH3-MUSIC),也請保留字幕、人名文字檔。
貳、入選
由「我們的島」進行評選,每部入選短片,將由公視我們的島節目,支付播映授權費用三萬元,公視得為下列形式之使用:
1.公視13頻道:首播一次,當週重播兩次。
2.公視官網:線上播映一週。
3.公視二台:重播兩次。
4.原民台:重播三次。
参、報名方式
報名檢送資料如下,缺件者視同棄權:
1. 報名表一份。
2. 報名者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一份。
(外籍人士附護照及居留證明影本各一份)。
3. 作品版權與製作證明切結書一份(作品中如有運用或剪輯他人著作,包含圖像、聲音及配樂,應於報名資料中註明,並檢送原著作人之同意書或授權書)
4. 作品DVD光碟一份、作品簡介約500字,導演或製作團隊簡介約300字。
(請標示作品名稱與時間長度,並自行確保影片品質)。
肆、徵件日期以及地點
2013年4月30日至2013年8月30日(郵戳為憑),請將作品及報名資料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75巷70號,新聞部我們的島,請註明環境短片徵件小組收」,電話:02-21723837。
伍、評選辦法
1.由【我們的島】節目組成評審委員會,選出播映作品。
2.依收件時間,即時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將於一個月內完成通知。
陸、注意事項
1.作品未曾在電視頻道公開發表過。
2.因考慮影片播出的時效性,以避免拍攝內容已經跟現在狀況有所差異,因此只限近一年內完成之作品。
3.入選作品需提供30秒之作品精華,進行相關宣傳,並於公廣集團各頻道及網路平台播出。
4.入選作品內容規定:
A、不能侵犯他人著作權及隱私,亦不得觸犯法令規定,影片相關之著作權法律責任,由報名者自行負責。
B、影片內容不得偽造。
C、如畫面內容不適宜於電視播出或是與公視之節目宗旨相違背時,雙方可於討論後修改,如無法配合修改,視同棄權。
D、作品不得侵害他人權利、非自行製作或違反法令情事,相關法律責任,由報名者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