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上的發電夢

採訪/撰稿 陳寧
攝影/剪輯 陳添寶

秋風吹起,正是雲林適合種蒜頭的季節。高鐵沿線旁的農田,許多農民忙著整地,準備播種。這樣尋常的景象,在這幾年內,卻悄悄發生變化,他們身旁的農地上,開始長出一座座太陽能發電設施....

陽光滋養著萬物,如果善用它,不但是乾淨的能源,也可以是穩定的財源。2009年再生能源條例通過後,裝設太陽能發電設備,再和台電簽訂20年的保價購電契約,成了一門好生意。縣市政府,紛紛推動在學校屋頂裝設太陽能板,透過發電增加收入。

2013年,農委會也放寬規定,雞舍、豬舍,溫室網室等農業設施,都可以申請在屋頂加裝光電設備,讓這股賣電風潮,吹進了農村。在雲林鄉間,許多農地上,已經紛紛種起太陽能板。發電設備的成本,平均八到十年可以回收,之後的十到十二年就是業者的穩定獲利。

這處位在土庫的光電棚架,下方只長了稀疏的雜草,裡面擺了一些太空包。相隔不遠的另一處棚架下,則是根本看不到任何農作物。這樣的棚架,大多是以菇寮名義申請,不過只有發電,沒有實質農業生產,也引來質疑。

斗南鎮農會長期輔導農民在冬季種植紅蘿蔔、馬鈴薯,已經經營出口碑,也希望能繼續提高契作面積。因此農會總幹事張有擇對於光電業者搶地、農地沒有落實農用的現象,感到十分憂心。他認為,農地因此零碎化,而且二十年沒有耕作可能導致地利下滑,都是應該正視的問題。

不過張有擇也無奈的表示,農民耕作的收入,確實不像租給發電業者那麼好,一分地的租金差距至少一、兩萬塊,讓很多農民傾向把地租給光電業者。

由於在農業設施上搭設太陽能發電設備,分別要向農政單位和建管單位申請,農政單位只審查經營計畫書,建管單位只負責核發建照,兩邊沒有進行聯合審查,使得部分業者只著重發電,卻沒有實質投入農業生產。

農地未農用的現象,層出不窮,農委會於是在九月初宣布,溫室網室不能再申請安裝太陽能板,菇寮則需要有一年以上的經營事實,才有資格申請。地方政府也開始徹查既存的設施。



以綠能首都為政策目標的雲林縣,目前太陽能發電裝置的數量,是全台第一。為了讓再生能源的發展,不要再與農業搶地,除了嚴加管制,雲林縣農業處長張世忠表示,縣府未來希望能在沿海的耕作困難地區,以及地層下陷的魚塭,設置光電專區,集中管理。

此外,今年爆發禽流感疫情之後,農委會要求鴨、鵝農不得再以開放式露天飼養,許多農民損失慘重,無力新建鴨舍鵝舍,至今仍未復養。縣府希望能由光電業者出資協助農民興建鴨舍 鵝舍,業者可以賺取發電收入,也能盡快重振鴨、鵝產業,目前已經獲得中央同意,最快預計年底就能實施。

長期研究台灣再生能源發展的台大政治系副教授林子倫認為,因為台灣的糧食自給率偏低,在釋放土地做為光電發電使用的時候,應該要更謹慎,在農政單位頒布新規定後,農業和再生能源要如何更有效的結合?還需要更多的實驗與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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