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程序正義(五)

採訪/撰稿 朱淑娟
攝影/剪輯 陳慶鍾

「你有三分鐘」。中科三期專案小組主席、成功大學教授李俊璋,在2010年8月25日中科三期環評專案小組審查時,請后里鴨農許金水發言前,言明發言只有三分鐘。

「我的意見有效啊沒效,是叫我們來旁聽嗎?通知我們就是要讓我們進來聽,看你們委員有沒有實在做,叫警察把我們顧著不給我們進來。」

延續會議 民眾無法進場參與

環保署創設「延續會議」,第一次會議讓民眾表達意見,如果會沒開完,下次會議就變成「延續會議」,不讓民眾進場。

而即使開放民眾發言,但被限制只能發言3分鐘,民眾許多意見無法完整呈現。說出來的意見也很少被積極處理。

許金水說:「我的意見是牛稠坑溝從四、五年前說到現在,結果都沒去處理,稻子有沒有污染你們環保署都不知道?」

李俊璋回答:「牛稠坑溝都處理也有做土壤及地下水檢查,全都符合標準,都通過標準就對了。」而即使許金水的話還沒說完,意見也沒有被回答,李俊璋接著說:「你的時間到了,你的意見我們有聽到,我們會去做判斷。」

發言三分鐘 官方的恩惠?

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系副教授杜文苓認為,規定發言三分鐘,好像公部門給予你一個恩惠,並沒有相互提出證據互相質問直到釐清事實真相。

而第一次會議讓民眾發言,未開完的會下次開時變「延續會議」,則把居民排除在外,而這個時刻通常是真正環評委員做決定時,但民眾卻不在場。杜文苓認為,環保署開了惡例,「這是民主程序的嚴重倒退」。

環保署則認為,民眾經常同樣的意見一再提出,讓會議無法順利進行,因此有必要限制發言時間。沈世宏表示,他們常常重複把一個問題講一遍又講一遍,3分鐘時間是足夠講清楚的。

環保署雖然開放民眾參與環評會發言,但又經常設下重重阻礙,甚至動用大批警力不准民眾進入會場。民眾無法取得公正的參與程序,於是經常爆發激烈的衝突。

「他認為公民參與都是來閙的,讓你來講講話,你可以回去了,我已經走完我的程序。」杜文苓說,公民參與不足,結果是我們一直看到決策的風險,政府應投入資源,這才是民主社會的軟體工程。

應避免公聽會變政策宣導會

環評第二階段審查,雖然要求開發單位應舉行說明會、公聽會,但這些會議經常變成單向的政策宣導會,民眾的意見表達完了即完成程序,無法達到進一步溝通的目的。

公聽會或說明會要發揮實質功能,應確保資訊公開、民眾實質參與,且民眾的意見能忠實傳達到環評審查會上。沈世宏也要求,開發單位應一開始就去跟民眾互動、溝通,把民眾的質疑在第一階段調查就弄清楚,環評反而比較快。

前環評委員、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建議,說明會要完整說明,民眾要能充分表達意見,會後並完整紀錄下來,「每個過程都完備,這樣才算完成」。

學者:環評結合聽證 有助於釐清爭議

民國83年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法原本規定在二階環評應舉行聽證會,但92年修法改成公聽會,從此重大議題在做成環評結論前都失去充分辯論的機會。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建良認為,這很明顯是行政程序法通過同時,環保署就修改環評法把聽證會改成公聽會,「這修法的動作很清楚,是規避已經有的行政程序法規定的聽證程序。」

他認為,這個過程可以印證行政部門一再想要規避嚴格的民眾參與、程序透明機制,「這是主管機關不願意去面對的」。

李建良說,真正的環評制度所結合的聽證程序,那種聽證類似於法庭的程序,有準司法的程序。真正的聽證是交互辨論,不是單方的意見陳述。

他建議,原本顧慮聽證耗時會影響行政效率,但與其讓民眾抗爭不滿透過體制外宣洩,還不如進入體制內舉辦聽證會,才有助於釐清爭議。

官派委員=表決部隊?環署:並不是

環評委員會設有21名委員,其中官派委員7席,包括:環保署長、副署長、經建會、農委會、研考會、國科會、公共工程委員會。另外14名學者委員,由環保署長聘任。

外界質疑,只要是政府推動或支持的開發案,官派委員很少表達反對。2010年11月9日蘇花改環評大會,國科會副主委陳正宏還以地質專家身分,替蘇花改工程的地質爭議做保證。

環保署長沈世宏則認為外界說的不一定正確,「官派委員是投票部隊?不是耶, 我們過去在投的時候,如果他們是,很多案子不會否決掉的。」

2006年6月30日,中科三期七星基地開發案,投票表決11比8過關。其中8票投反對票的都是學者委員,5位官派委員全數投贊成票。當時6位學者委員公開抗議,官派委員成為鐵票部隊,應取消官派委員席次。

沈世宏反駁:「這話不成立」。他說,如果這7個人是表決部隊,那當時環評委員有6個環保團體也是表決部隊。兩個表決部隊要以理去說服其他人,經過討論、不是沒有討論,討論後表決 11比8,不能說表決部隊造成這樣的結果。

學者:保持公正性 官派委員應減少

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李建良建議,環評委員會要有一定的專業性及公正性,相關部會的代表比例當然要降低,甚至不應該在組織成員中。

而且在環評審查的各個階段,政府相關機關已被邀請在說明會、公聽會、現勘、環評審查會等程序中表達意見,是否還有必要設置官派委員席次也有待商榷。

李建良指出,既然環評會各機關意見都可以進來,就不需要自己當委員,反而委員應盡可能跟相關機關有一定距離,這是制度設計上跟程序的關係。

沈世宏的看法是,各個機關有不同的角度看問題,他的價值觀也要做為決策的一分子,當時的設計就這樣,「他進來決定有什麼不對呢?」

民眾:官派委員名額應由當地居民取代

外界建議,官派委員的名額應由開發案當地的居民代表,如此就能納入在地民眾的經驗與意見。

后里果農王婉盈質疑:為什麼環評委員一定都是學者?又為何一定要有官派委員?「如果環評會議能公平公正,可以開放一部分給民間。」

國立台北大學公共事務學院副教授廖本全建議,現在環評委員會屬環保署的一部分,體制上應可以被切割出來,讓環評委員會脫離環保署,更能維持公正客觀。

謙卑地面對人類的侷限

豐興鋼鐵、正隆紙廠的煙囪持續吐向后里的天空。后里民眾血液戴奧辛濃度22%超過標準。93到96年死亡人數1400多人,其中因腫瘤、癌症死亡者占了四分之一。

瑞晶、友達巨大的廠房持續在后里的農地上蓋起來。排放的科技廢水、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更加重后里的負擔。

后里鄉公館里里長馮詠淮,17歲就開始學習農業機械,從每個月薪水50元的學徒,到現在擁有自己的工廠,農機與農業的情感緊緊相連。他的弟弟也在40多歲時因癌症死亡,對后里地區的污染感受特別深刻。

他在中科三期環評會上控訴:「我們村子裡2年內死了38位,13位癌症死亡,后里背景值全都要納入去算,舊的污染源看如何減量,才讓新的污染源進來,我們后里人說這樣有不對嗎…。」

環保署長沈世宏回應,風險評估的時候,外界認為既有污染源也要好好處理,但既有的污染源是由政府、地方政府去做另外管制,不是中科的責任。

於是去年8月環保署審查中科三期健康風險評估時,把后里污染一切為二,中科三期新增的污染單獨計算,不必加計既有的污染源,最後做出結論中科的污染之於后里是「可接受風險」。

官方說「健康風險可接受」,但后里居民卻完全無法接受。顯示這份評估並沒有達到風險溝通的目的,也不足以讓后里民眾放心。

馮詠淮對這個審查結果很無奈:「依中科這種環評來講,以後台灣就不用再做環評了,舊有的污染源沒有納入,每一次環評的污染源一定不會超高。」他說,后里的背景這麼高,你身為環保單位,竟然可以說這是歷史共業,這要不得的事,「不要說后里居民,包括台灣人民都無法接受這種說法。」

以今日有限的時間、資料、以及能力去預測未來可能的風險,科技本身就存在相當大的不確定性。即使通過環評審查的案子,也不能保證對環境沒有影響。 

未來如何謙卑地面對人類的侷限,並以民眾利益為最大考量,是環境影響評估制度最大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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