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回收不利用|薄片塑膠讓回收業者頭大

採訪/撰稿 林靜梅
攝影 許中熹 陳慶鐘 葉鎮中,剪輯 許中熹

許多人以為把垃圾丟到垃圾桶就不關我的事,但你知道嗎?丟進去的垃圾還有好長的一段路要走...

五顏六色的利樂包、牛奶盒,還有紙杯、紙餐盒,通通倒入這處巨大的散漿機,沒一會兒攪碎的紙容器被溫水吞噬,褪去顏色,變成一大鍋泥色奶昔。國內唯一的紙容器處理廠,攪碎後透過浮力,把紙漿跟容器上的塑膠膜分選出來,最後產出紙漿跟塑膠粒兩種二次料。

從2016年開始,回收率從一個月大概兩三百噸到現在一個月兩千多噸,大概成長七八倍。紙容器一向被當成紙類,混在一起回收,過去回收量始終不如預期。



從2016年開始,回收率從一個月大概兩三百噸到現在一個月兩千多噸,大概成長七八倍。紙容器一向被當成紙類,混在一起回收,過去回收量始終不如預期。2015年環保署調高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提高經濟誘因,讓回收者有意願花工、花時間把它挑出來,回收量因而有明顯成長。連泰紙業公司總經理連文泓指出,回收量約成長七八倍,他強調紙容器在所有容器裡面,最受價格誘因的影響,因為它的材質輕,價格原料又特別便宜,所以一定要有很強的經濟誘因,才能提升回收量。

處理後的紙漿跟塑膠粒都能外銷出口,讓回收後再利用,不成問題,但業者指出,容器上塑膠膜、材質越來越複雜,令人頭痛。以紙杯來看,過去多用韌性好的PE,但現在咖啡杯需耐高溫,改用PP。以前回收PE可做塑膠袋,但現在混了韌性不夠的PP,只能做更低價的填充料。如果這層膜,用的是生物可分解的PLA材質,更麻煩。連文泓表示,PLA跟紙比較像,不該跟塑膠放在一起。混在一起就會讓它的料不純,價值下降。

複雜,甚至標示不明的材質,增加後端處理業者的麻煩,造成收料意願降低,第一線從事回收的志工有親身經歷。慈濟內湖環保教育站志工陳明賢指出,他們不收標示不清楚或複合材料的物品,因為最後端的處理廠不好處理,回收商也不願意收。

從公司行號等處收來的資源回收物,一車車載進慈濟內湖環保教育站,為了確保東西能依材質分類好,大批志工窩在容器堆裡,細心揀選,還得特別挑出這些俗稱「薄片塑膠」的東西,包括雞蛋盒、餅乾或是蛋糕盒,部分咖啡杯,還有水果盒、裝玩具的塑膠軟殼,這類東西需要另行處理,它們讓更後端的回收業者,一個頭兩個大。

塑膠分類廠負責人李燈照說,只要塑膠摻到這種薄片,處理廠就不會要,因為這些東西標示不清、材質不明,結果造成他們廠區內堆置三百多公噸的塑膠,無處可去。

國內資源回收體系,是建立在「延伸製造者責任」的精神,環保署先從源頭向製造、輸入業者,收取「回收清除處理費」,作為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依照不同材質,訂定不同費率,再把錢拿來補貼後端,從事回收跟再處理的業者。

回收後有錢補貼的物品,就是依廢清法第十五條,由主管機關公告的應回收項目,包括食品類平板容器,也就是拿來裝食物的薄片塑膠,回收了有錢拿。但廢清法又有另一條:第五條第六項,也明列清潔隊應回收塑膠類廢棄物,像是裝玩具、電池這類軟殼薄片塑膠雖然要回收,但並沒有在源頭向製造、輸入業者收錢,因此就算認真回收,也沒補貼可拿。

沒分類好,有補貼跟沒補貼的,通通混在一起,加上材質複雜,導致後端處理廠不收。以現行制度,若處理廠不收,回收廠也就領不到補貼,回收業者呼籲,政府應該在源頭統一材質,否則問題無解。

回收業者喊話,呼籲中央從源頭統一所有薄片塑膠材質,這樣不管怎麼收,都沒問題,環保署清楚這是最理想的狀態,但仍表示需要審慎評估。現實是,如果單採某一種、而排除其他材質,可能會被指控有圖利之嫌。

環保署曾在2016年估算,全台有六千公噸薄片塑膠堆置回收廠內,當年五月與業者開會研商,最後環保署指示各縣市,協助業者「進廠焚化」,也就是燒掉處理。官員表示,當時回收業者揚言,若不解決去化問題,就全面拒收清潔隊的回收物,中央才會協調焚化先解燃眉之急。而此次事件也暴露,物品回收後沒有再利用市場,收了可能也是徒然。

環保團體點出,長久以來,環保署只重視並宣揚國內資源回收率有多高,卻不談回收後的再處理利用率。

而公告應回收的項目,如果民眾經勸導後仍不回收,會被罰1200到6000元,但官方卻指示送進焚化爐?環保署回收基管會指出,在國外這類石化製品常因雜質過多,無法做物質回收,最後以焚化處理,這是在能源回收;廢管處則說,會推動更有效率的能源回收方式。

台灣有傲人的資源回收率,但這個數字並不代表回收後的再處理率一樣突出,物品回收了沒有再利用,只能打回一般垃圾處理。從薄片塑膠的困境,可看到民眾丟進回收桶的行為,並非結束,而是挑戰的開始,當後端處理市場,無法支撐民眾的丟棄時,唯有慎選材質、節制使用一次性塑膠用品,才有可能減輕廢棄物衍生的棘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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